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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空間廣告不實 建商遭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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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11日電)公平會表示,寶順建設公司在景闊建案廣告,將部分停車空間及陽台位置標示為室內空間,就商品的用途及內容有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寶順公司於景闊建案廣告,在「1F傢俱平面配置參考圖」將停車空間做為店鋪、住家臥房使用、「2F到4F傢俱平面配置參考圖」中,將陽台空間規劃為客廳與臥室使用。

公平會說,廣告內容給人印象,可比照規劃使用以增加室內空間。

經公平會查,苗栗縣政府表示,廣告中陽台位置標示為室內居室使用空間及地上1層的停車空間作為其他用途,與原核准設計圖說不符,應先辦理變更設計使現場建築物與設計圖說相符後,才會核發使用執照。若擅自變更者,就有違反建築法規的疑慮。

公平會認為,廣告內容與原核准建造執照圖說不符,足使消費者誤認可比照規劃使用,已難為一般消費大眾所能接受,並導致市場競爭秩序失去原有的機能,使守法競爭同業失去顧客的損害。所以處寶順公司1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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