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8旬老人走失後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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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2月03日訊】隨女兒到北京照看孩子的79歲老人李玉森患老年癡呆,2014年12月16日中午不慎走失,7天以後被人發現凍死在河溝裡。在走失期間,老人曾經兩次被送到當地警察局,但警察任由神誌不清的老人離開。

據《新京報》報導,2014年12月16日中午,李玉森和老伴及女兒李玲玲還有曾外歲女一起外出買菜,途中李玉森不慎走失。7天以後,在警察局,女兒李玲玲看到一張照片:父親李玉森蜷成一團,倒在河溝的枯草中,身旁是冬日的河水。他雙手抱在胸前,那頂睡覺都不願摘下的藍色幹部帽子歪在肩頭,黃色的圍巾不見了,一隻鞋也掉了。

李玲玲要求派出所公佈錄像,查看父親究竟如何離開派出所。通州區公安分局一名負責督察此案的警察說:「錄像已作為證據封存,是保密的,家人不能查看。」

李玉森16日走失後,李玲玲當即到警察局報警。據後來得到的消息,朝陽區派出所告訴家屬已發全市協查通報,但實際上協查通報並沒有發到全市公安內網上,而只局限於朝陽區。李玉森走失的地方向東約1.8公里就是朝陽區與通州區的區界。

12月19日下午,李玲玲來到通州區果園環島張貼尋人啟事,一名交通警察看到尋人啟事上李玉森的照片後告訴李玲玲,他18日在通州區焦王莊派出所見過這位老人。但李玲玲致電焦王莊派出所詢問時,一名警察在電話裡告訴她,的確有走失老人送過來,但已被家人接走。

李玲玲和女婿趕到焦王莊派出所想查看錄像,確認被送到焦王莊派出所的走失老人到底是不是李玉森,但警察以設備維修為由拒絕。李玲玲只好把李玉森的尋人啟事、身份和戶籍信息留給了值班警察,請求留意。但接下來的幾天裡,警方沒有任何反饋。

據悉,在16日和17日晚,走失的李玉森兩次被送到焦王莊派出,因老人不能提供住址及親人的姓名,焦王莊派出兩次人任由老人於次日離開。

焦王莊派出所稱,16日第一次將李玉森接到派出所時,「就已在全市範圍發了對該走失老人的反向協查通報。」通州區公安分局辦公室主管信訪的喬主任說,通州分局已按流程將反向協查通報上報給市局,市局發給相關分局,再下發給轄區派出所。而最早接到李玲玲報警的朝陽區常營派出所卻未收到。「沒有從通州警方收到任何此類信息。」2015年1月24日,常營派出所一名警察證實,「市局督察部門曾就此事專門到常營派出所調查,確認我們的系統沒接收到」,「如果焦王莊派出所發出全市範圍的反向協查通報,我們的系統是一定會接收到的。」

一位北京公安系統警察介紹,警方接收到走失老人,如果老人不能提供身份、家庭信息或聯繫方式,按慣例會在有監控的房間內,翻找老人的衣兜,查看家人是否留有電話等信息。

李玲玲在父親毛衣右側衣兜裡放了一張寫著她電話的紙條。1月23日下午5點,李玲玲的女婿接到通州刑警隊讓去辨認屍體的電話。法醫在老人的衣袋中發現了李玲玲寫的那張字條。

北京莫少平律師事務所楊孝懷律師說,對於老年癡呆比較嚴重,或智力存在障礙的人,法律上鑑定應是無行為能力人,警察處置這樣的人不應聽之任之。對於這種無行為能力人,警察應該要麼聯繫家人,要麼送到救護站。

責任編輯:劉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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