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分散股東會 每日不得超過百家

人氣: 8
【字號】    
   標籤: tags: ,

【大紀元2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8日電)金管會表示,避免股東會過於集中,104年起,上市櫃公司及興櫃公司每日召開股東常會家數限額由120家調降為100家,自願電子投票公司則不受每日100家限制。

金管會指出,為了強化股東權益,推動5項措施,包含改善股東會集中度、保障少數股東董監事提名權及股東會提案權、強化公司辦理股務作業的管理、擴大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與擴大電子投票範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為便利股東參與或監督公司重大決策,並確保公司公平對待所有股東,積極推動強化維護股東權益5項措施。

其中受到外界關注的為股東會相關措施推動,像是避免股東會過於集中,金管會自民國99年開始採取登記當年度股東會召開日,並限制不可以超過200家;101年200家調降為120家;104年起,上市櫃公司及興櫃公司每日召開股東常會家數限額由120家調降為100家,自願電子投票公司則不受每日100家限制,以保障股東權益。

在保護少數股東董監事提名權與股東會提案權方面,金管會加強要求上市櫃公司揭露辦理股東提名或提案受理公告作業時其審理作業流程及審查標準等各項資訊,未來如公司未依規定揭露,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將處以違約金。

為維護股務作業之公正性及保障股東權益,金管會也增訂公司股務事務收回自辦,須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並向集保結算所申請核准;公司更換代辦股務機構,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並向集保結算所申報備查。

另公司繼續一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3%以上的股東或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對公司辦理股東會事務有損害股東權益之虞時,可向集保結算所申請由代辦股務機構辦理當次股東會事務。

金管會規範,自105年起,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20億元以上,且股東人數達1萬人以上的上市櫃公司召開股東會時,應將電子方式列為表決權行使方式之一,以落實股東行動主義。

為了強化公司治理,金管會全面要求所有上市櫃公司應於104年起設獨立董事。另公開發行股票的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綜合證券商、上市櫃期貨商及實收資本額100億元以上未滿500億元的非屬金融業上市櫃公司應於104至106年間設置審計委員會;資本額達20億元以上未滿100億元的非屬金融業上市櫃公司應在106至108年間設置。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