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明年立法會選舉疑違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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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3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潘在殊報道)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昨日(16日)召開會議,討論2016年立法會選舉法例修訂;多名泛民主派議員批評港府當局按中共人大8.31決定建議2016年立法會選舉不作大改動,違反基本法中列明「循序漸進」的原則。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劉江華在會上表示,政府初步決定下月提交第二輪政改諮詢報告,當中會包括決議案內容,到5月再正式將決議案提交立法會審議;2016年立法會選舉安排不變是按照人大常委會8.31決定,而第一輪諮詢要求變的聲音也不多。

當局拒取消功能組別

多名泛民議員質疑此舉違反基本法中有關選舉的循序漸進的原則。劉江華解釋,有人就2016年立法會選舉提出意見,包括希望取消功能組別,但承認有關意見目前不可能實現,加上2012年立法會選舉已有大改變。「上一次2012年立法會的選舉辦法已經有一個很大的改變,相當大的改變(1人2票),我的形容是『質變』,所以都可以運行一段的時間,看看情況如何,所以今次並無打算作修改。」

民主黨議員劉慧卿批評劉江華偷換概念。「你這樣演繹循序漸進不行,循序漸進是真的一直進。怎可以說『實際情況』,就算實際情況都有人叫你去進,有些人便叫你不要動。但循序漸進一定有些東西讓人覺得制度是在向前走,你現在沒有一項是,你真的違反基本法。」

另一位民主黨議員何俊仁批評當局的做法「上樑不正下樑歪」,根本整個人大的8.31決定違反基本法。「就是你循序多大步也好,可能是看實際情況,這樣解釋還比較像樣。但你可以解釋為不變,簡直是指鹿為馬的講法。」

工黨議員李卓人表示,人大先抹殺了2017年真正普選特首,然後特首梁振英抹殺了2016年的任何進步一點的選舉安排,又諷刺劉江華「大小變」不分。「當我們問你(劉江華)為甚麼不是循序漸進時,你便說按『實際情況』,當我們問你實際情況時,你便說循序漸進,甚麼都是你說的。例如我們說循序漸進,你便說實際情況諮詢裏面有說不變,有大變。有不變,有大變,為甚麼你不去小變?都沒有,你大變不行便小變。」

責任編緝:澹修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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