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穩租公寓住9年 房客獲賠11萬 樂翻

人氣: 20
【字號】    
   標籤: tags: , ,

【大紀元2015年03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任倩雪綜合報導)一名男子在一個條件惡劣的公寓裡居住了八年之後,發現房東每月多收了他1000多美元的租金。「房屋及社區重建部」經調查裁定,房東應當返還他11萬2千美元作為賠償,這名男子樂翻。

今年55歲的赫蘭德斯(Ramon Hernandez)在2006年搬進位於701 Saint Nicholas Ave的一間公寓,公寓每個月租金1, 300美元。雖然公寓裡有老鼠、廚房地上有洞,他還是覺得很划算,於是隨遇而安。赫蘭德斯並不知道這個公寓之前的歷史。

早在1993年,居住在這一公寓裡的房客布朗就曾因為公寓門窗、廚房用具破舊而提出過投訴。州政府因此將這個公寓的房租凍結在233美元/月的水平,並規定房東要在公寓修復好之後,才可以增加房租。布朗搬出後,房東沒有對公寓進行維修,但以900美元的價格租給了下一家。2006年,當赫蘭德斯搬進去的時候,房租已經漲到1, 300美元。

2012年7月,在鄰居的介紹下,赫蘭德斯與「租戶維權組」(Tenant Advocacy Group)聯繫,了解到公寓的歷史,才發現該公寓樓的月租金應為233美元。於是他向州政府「房屋及社區重建部」(DHCR)舉報了房東,要求政府調查房東拖欠房客多少租金。

2014年夏天,「房屋及社區重建部」調查到房東每月多收了他1, 000美元的房租,並裁定房東應當給赫蘭德斯11萬2千美元作為賠償。赫蘭德斯高興的說,「房東多年的惡劣行為終於受到了懲罰」。他計畫用這11萬2千美元支付他退休後的開銷,並供女兒上學。

樓主Nevei Bais打算對DHCR的這一決定提起上訴。不過,赫蘭德斯自信能贏得上訴。

責任編輯:季平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