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法律團體籲珍惜司法獨立

【大紀元2015年03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林心儀香港報導)由法律界人士組成的「法政匯思」昨日(30日)發表聲明,針對一些親建制團體就反水貨及爭取民主被捕人士的案件作出的批評,表示關注。

法政匯思在聲明中列舉個案,指有些團體及人物對司法機構作出抨擊。一是,今年3月15日,由「愛護香港力量」組織、在高等法院外舉行的抗議活動中,有示威人士叫喊如「警察拉人、法官放人」的口號。之後在26日,民建聯的葛珮帆議員於立法會內恃著議會特權的保護去複述該口號。二是,3月25日《蘋果日報》刊登的訪問中,「愛港之聲」主席高達斌批評法官輕判示威者,指出「警察咁辛苦拉到人,上到法庭畀你嗰班狗官咁判,真係激死」。三是,3月27日,一個稱為「光復香港」的團體在其臉書(facebook)專頁發帖,上載了10幅展示了口號的標語相片,聲稱他們會於由其組織、並在3月28日舉行的抗議司法機構輕判示威人士的集會時使用。該團體於其fb發帖上載的相片,顯示他們確曾於上述集會中使用該等標語。該等標語上展示的口號包括:「禍港法官,快快Go Home」;「法官亂判亡法治」;「廢除司法獨立免責,打擊司法舞弊貪污」;「警拉官放,謀殺法治」;「假髪官有法不依,犯氓更有侍(恃)無恐」等等。

法政匯思發起人任建峰律師表示,對有團體或人無理據的用一些狠辣的字句攻擊法官,作為法律界人士是無法容忍,「因為有的標題說到法官舞弊貪污!」

對有建制派議員在立法會內引用這些攻擊字句,任建峰認為,任何人都應珍惜香港的法治及司法獨立,「因為法官無法出面去為自己辯護!」他強調香港有言論自由並不是不能對法官的判決發表意見,但是此種做法會令人對司法失去信心,另一方面對法官是一種毀謗性的攻擊,是法治社會所不能容忍。

聲明還強調:「當有人發表一些批評或一連串批評並旨在(即具實際意圖或罔顧後果地)藐視法庭或法官、損害其權威或干擾司法公正,並且造成該等效果的真實風險,便可構成藐視法庭的刑事罪行。」

責任編緝:澹修德

相關新聞
香港法律界創紀錄 千八人黑衣遊行拒白皮書
來自英國遲到的聲音 彭定康批白皮書
香港大律師公會:政府勿濫用法治扼殺公民提名
香港律師會抗共空前大捷 媚共會長被促下台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