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律師業不景氣 名校華裔畢業生轉當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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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4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鄭孝祺綜合報導)在人們普遍認知中,能進名校法學院就讀,未來就業前景就一片光明,很多華裔家長也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成為年薪十幾萬美元的律師。但時代環境變了,美國一些機構仍在金融危機的創傷中掙扎復甦,就讀法學院並不是就有了「高薪」鐵飯碗,反而會因為高昂學費而揹負沉重的學貸。

據《紐約時報》報導,華裔學生喬納森‧王(Jonathan Wang)自2010年從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畢業後,未能按照自己當初的期望,從事理想的法律專業工作。

在喬納森進入法學院就讀時,當時美國的經濟的發展勢頭還很好,他有充分的理由認為,擁有一個含金量很高的學位就能在未來獲得一個安全的高薪職業。他對未來的規劃是:「花三年時間在紐約讀書,然後在一個大律師事務所工作,一年能賺16萬。總有一天,我會成為一個合夥人,過上好的生活。」

喬納森說服了在硅谷工作的父母。然而夢想並非現實。喬納森畢業後未能找到律師事務所的工作,現年29歲的他目前在曼哈頓擔任法學院入學考試(LSAT)的培訓講師,以此維生並償還學貸。

20%法學院畢業生從事非專業工作

喬納森的境遇並非特例。美國律師協會(America Bar Association)數據顯示,法學院新生入學率在2010年達到52,488人的最高值,但這批畢業生大多數未能從實習的律所獲得全職工作,或工作邀請被取消。

數據稱,自2010年以來,20%的法學院畢業生在做無需律師執照的工作。根據一項新的研究,只有40%的法學院畢業生在律師事務所工作,而這一數值在十年前是60%。為了支付賬單,2010年的畢業生只能在其他行業就職,大部分畢業生有相應學貸。

喬納森表示,現實一點也沒有按照預期計劃發展,在第二年夏季實習結束後,行業情況就變得很明顯。「我們很沮喪,但隨後的情況更使我們舉步維艱。」

2008年秋季,經濟危機在全球降臨,公司大幅削減法務支出,律所進而也減少招聘並開始裁員。法律界專業人士是受經濟危機波及的首批行業,畢業生開始面臨嚴峻且無復甦跡象的就業形勢,而2010年畢業的學生則是首屆全面遭到經濟危機影響就業的應屆畢業生。

法律服務行業就業機會縮減

在最新一個入學季,申請就讀法學院的新生僅超過41,000人,比往年少很多。即使排名第一的哈佛大學法學院同樣申請人數下降。圖為哈佛大學法學院。(Darren McCollester/Getty Images)

另據《華盛頓郵報》報導,法律服務行業就業機會縮減。法學院入學委員會(Law School Admission Council)資料數據顯示,在最新一個入學季,申請就讀法學院的新生僅有41,000多人,比往年少很多。即使排名第一的哈佛大學法學院同樣申請人數下降。

招生率低已重創一些法學院。華盛頓與李大學法學院(Washington and Lee’s School of Law)表示,計劃在今年秋天裁減12個教職。而去年夏天,西密歇根大學法學院(Western Michigan University Thomas M. Cooley Law School)已進行裁員。

上個月,華盛頓地區最大一家法律機構Wiley Rein裁減48名律師和職員,約占總體人力的9%。

畢業生不得不選擇個人執業

法律學者預言,當經濟轉危為安,新的畢業生會找到工作,但俄亥俄州立大學莫里茨學院法學教授德博拉‧J.梅里特(Deborah J. Merritt)在研究很多數據後發現,2010年畢業的法學院畢業生就業情況沒有改善。

梅里特說:「就業改善很微小,失業率是6%,更多律師沒有在律師事務所工作,個人執業者(solo practitioner)百分比增加。」

她表示,因為律師事務所削減職位,大多數空缺職位屬於中等薪資類別,如個人執業、小企業、政府部門和商業工作,且不需要通過律師資格考試。

一些法學院畢業生從事多份工作,而且「羞於」將與法律無關的「謀生」工作寫進簡歷。一些畢業生則選擇自行開業。

休斯頓44歲的G.特洛伊‧皮克特(G. Troy Pickett)在就讀法學院前是一名調酒師,他期望成為一名律師,並能在奧斯汀大型律師事務所就職,但最終他選擇了自行開業。

在入讀南德克薩斯法學院後,他發現很少有企業願意招聘新的畢業生,且工作機會在減少。皮克特說:「這是一個雙重打擊。我們必須和那些被裁員的同行競爭。」

在2010年6月,他通過了德州律師資格考試,並和一個同學開始個人執業,處理家庭法律問題,如離婚和子女撫養權等。

30歲的凱悅‧雪凱(Hyatt Shirkey)2010年5月畢業於俄亥俄州法學院,後搬到弗吉尼亞州,在7月獲得律師資格,在做了幾份打雜工作後,選擇自行開業。

他說:「我開始讀法學院時,是好時候。我有一些好的經驗,包括在俄亥俄州哥倫布市為聯邦法官工作。但在學校的第二年年底,我看到律師事務所的工作聘用被取消。」

雪凱表示,當時就業市場供過於求,他能找到的工作都是不需要律師執照的。在幹了若干個不理想工作後,他在社區學院找到一份教授合同法的工作,同時成為刑事辯護方面的個人執業者,以獲取經驗和聲譽,為將來能開設律師辦公室做鋪墊。

目前,他接到幾個公訴人無法承擔的辯護案子,但他表示,個人執業無法保證經濟來源,他也揹負著學貸。

喬納森也說:「我曾以為培訓只是臨時過渡,但五年後的我還在做LSAT培訓」。儘管時薪已增至100美元,但仍與他的理想相距甚遠。他坦言,「我仍想著要找一份真正的工作」。**

責任編輯:蘇明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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