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丁書苗索賄4千萬 國務院官員被判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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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4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穆清綜合報導)4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官方微博發佈消息,公開宣判中共國務院扶貧辦外資項目管理中心原主任范增玉「貪污、受賄、詐騙罪」一案。法院經審理認定范增玉構成以上三罪,一審判決范增玉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14年1月9日,范增玉在北京一中院出庭受審,檢方指控范增玉「涉嫌貪污、受賄、詐騙」三項罪名,涉案金額約6,000萬元人民幣,除其中10萬元是他受人請托為子女安排在國務院扶貧辦外資中心工作外,其他大部份款項均與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案關鍵人物之一、被外界稱為「高鐵一姐」的丁書苗有關。

北京晚報報導稱,如果說丁書苗是一個商業「魔術師」,那麼范增玉就是一個深諳官場的「藝術家」。2008年汶川大地震之後,兩人在活動中結識,范增玉曾對丁書苗說:「多捐款,引起國家領導人的注意。」

2009年底,范增玉利用擔任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外資項目管理中心主任和負責處理扶貧辦培訓中心業務欠款的職務便利,將丁書苗向扶貧辦捐贈的260萬元據為己有。他接受丁書苗希望參與扶貧項目、樹立形象的請托,為其安排在有關表彰會上發言、在有關刊物上刊登慈善事跡等,先後38次向丁書苗索要財物,約合4,000餘萬元。

2010年12月底至2011年中國新年期間,范增玉得知丁書苗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後,對丁書苗的下屬謊稱自己認識有關領導可以為丁書苗疏通關係,先後騙取財物共計890餘萬元。但范增玉所謂的「疏通關係」並未讓丁書苗脫困。

山西女商人丁書苗及其女兒侯軍霞皆為原鐵道部長劉志軍案的關鍵證人,她們2014年12月分別被判刑。丁書苗一審被判有期徒刑20年。

據控方起訴書顯示,丁書苗通過中共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等人幫多家公司中標鐵路工程項目,中標額達1,800多億元,丁個人從中非法獲利25億余元。

此前,海外媒體曾曝光,劉志軍曾策劃做中共副總理,並在丁書苗處存款20億。報導說,高層官場皆知劉志軍擬花20億買副總理職位,而傳聞答應他買官的人正是當時分管交通的中共副總理張德江。

劉志軍自2003年掌權中共鐵道部,一直是江澤民在鐵道部「獨立王國」的代理人,是江澤民的心腹馬仔。劉利用手中權力替自己與江澤民家族斂財,將價值幾千億的鐵通資產轉給了江的兒子江綿恆。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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