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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寶銀行案後 華人借錢變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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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4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總行設在紐約華埠的國寶銀行,因涉嫌貸款申請造假等違規行為,自2012年起被曼哈頓地區檢察官刑事起訴,一個多月前在紐約州高等法庭開審。這起官司吸引了廣泛關注,檢方聚焦違規操作,辯方回應違約率低、無人損失,西媒質疑檢方不追究造成金融次貸危機的大銀行,反而控告一個社區小銀行的行動「滑稽」,隨著案件進程逐步披露出來的華人移民社區「買房怪象」,其中的「是」與「非」引人注目。

案情跌宕起伏

法庭目前完成了對兩名前貸款員和五名借款人的部分盤問。其中,國寶銀行前貸款員余啟斌的案情就如同一部連續劇一樣情節跌宕起伏。

今年34歲的余啟斌從溫州來美國已經19年,大學畢業後到國寶銀行做貸款員,2009年12月11日他幫客戶Arial Chi女士造假文件騙貸,即將完成交易之際因被客戶律師發現他竊取客戶支票,最終讓造假事件穿幫,銀行取消貸款、開除了余啟斌,貸款不成的Chi女士到警局報案,而余啟斌被解職後心懷不滿,亦向紐約州銀行監管部門寫信,舉報國寶的房貸申請資料多為造假。於是檢方、銀監局齊齊介入調查,最終發現巨額造假問題,檢方對國寶及其兩名高管提出上百項指控。

余啟斌說剛入職國寶時,並不懂貸款,三個月後他第一次通過手續上的造假,幫客戶申請到50萬美元房利美的款,騙貸大門從此敞開。那時,他的頭腦中在想什麼呢?

什么導致了騙貸?

庭審過程中,余啟斌有一句話讓人印象深刻,他稱,「不清楚貸款欺詐的定義」。可是任何人都知道,將1000元收入填寫成6000元,這是欺詐。出人意料的是,余啟斌要求被告律師「定義一下什麼叫做『真實』、什么是『安全的貸款』」,他回應對方:「按照你的邏輯走,是(欺詐),但是在我的認知中,一直不這麼認為。」

余啟斌說,當時做決定時他的大腦不是這麼處理信息的。呈堂證據顯示,造假的原因,在於很多華人拿不出合資格的報稅單,報稅單顯示低收入,本來不符合條件貸款,但實情是,他們交稅少卻具備很強的還貸能力,為了證明申請人「其實有錢」,只能將來源不明的收入虛報為親友間的「無償贈款」,偽造工作證明和收入;或者將購房投資收租,謊報為購房自住,騙取優惠貸款利率。

商業與法律的沖突

國寶銀行早前的廣告「國寶肯變通,貸款好輕松」似乎也暗合了這點,給人以無限遐想的空間。低收入的借款人聞聲而來,貸款員以傭金為生,為了能夠勝任成功、業績加薪,就把本來不符合條件的借款人「包裝」成符合資格,于是,貸款「源源而來」,余啟斌的傭金提成四年中翻了十倍,年收入高達22萬5千美元。

銀行還讓新入職的黃曉敏跟班老貸款員,因此,一個接一個,新員工被拖下水,貸款程序員(loan processor)也「默契」配合,到底哪裡是源頭,銀行高管是否有責任?外界無從確知,法庭還未判決,不宜妄斷。

銀行被告方的辯護理由是,不管合同真假,華人申請人「其實有錢」,國寶銀行所貸出的款都能及時償還,壞賬率很低,房利美沒有損失。被告方從商業角度講,堅持房利美獲得的是「優質貸款」,但是檢方從法律角度,認為造假就是造假,造假就是違約、違法,這不僅僅是個案,對於整個國家的金融體系來說,壞了規矩不是這麼簡單的事,騙貸暗藏巨大的金融風險。

風波早已展開

前東方銀行董事、聯成公所顧問趙文笙說,華資銀行了解華人社區及語言、文化,的確為社區居民帶來了實實在在的方便和實惠,早前華人由於沒有信用歷史,在美資銀行想貸款買房、經商等方面面臨諸多困難,很難貸款,大多只能通過同鄉會和標會的形式,無法提供大額貸款。但是,從國寶銀行12年前傳出另一名經理監守自盜儲戶存款的丑聞,銀行發現問題沒有及時制止,引發萬人擠兌存款大潮,其後又發生保險箱被盜事件,爆出很多非法移民將現金積蓄存放保險箱,引發了地檢署對國寶的關注與調查,19名前雇員被高調抓捕。

趙文笙認為,國寶銀行此次難逃責任,主要的問題是國寶把這些非法貸款轉賣給政府的房屋貸款銀行「房利美」,雖然房利美那裡不受損失,這方面的罪沒有這麼大,但是銀行將審查的條例講出來,教人如何蒙混「過關」,就已經違規(violation),「不能說到銀行搶錢,搶不到錢沒造成損失,就沒事了?是否犯法你自己評。罪可以輕些,但一開始就錯了。罪名或者不同,但監管不力,銀行要負責。」

華人借錢變難

中華總商會董事長于金山認為,國寶銀行案發之前,類似問題在整個銀行業中都很普遍,金融危機的真正責任方是那些大銀行,協助「其實沒錢」的申請人弄虛作假,收不回來錢,他們的壞賬率十倍於國寶銀行。為什么單挑國寶「說事」?起訴國寶「純屬小題大做」。「國寶職員違規的事實無法否認,但是銀行違約只是行政錯誤,民事責任,罰錢多少的問題,不能判他入獄。」

不過國寶銀行的董事長孫啟成認為地檢署有針對華資小銀行之嫌,事關華人社區的尊嚴,堅持把官司「打個水落石出」,也不認罰結案。

于金山說,國寶銀行案後,去年房屋貸款的規則已經變嚴,銀行要看借款人過去三年的報稅表W2及最近三個月的薪資證明,不再如過去僅是一張雇主聘用信件,長期報稅少的人要借錢買房變難,購買力減低。

華人學到了什麼

對於華人來說,「居者有其屋」仍然是他們實現「美國夢」的第一步。那麼,華人在這次事件中,學到了什麼呢?

趙文笙說,從大陸出來的華人法律意識弱,如果華人銀行倒閉,對社區沒有好處,銀行不能縱容涉嫌房貸欺詐的職員,華人也要明白誠實報稅不是壞事,建議消費者以收入為標準,先請房貸業者評估其貸款能力再尋找房子。

也有社區人士建議,應該在每一份商業合同的開頭寫上一句話,清楚地表明在合同上說謊是不道德和非法的,以便當事人用正確的認知框架思考。「對就是對,錯就是錯,應該知道這個差別。」華裔退伍軍人譚煥瑜說。

責任編輯: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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