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我們村長是他不惜一切代價買來的

村委會一年的吃喝錢就是15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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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4月08日訊】我們是山東省煙台開發區大季家鎮山後陳家村的,我們村是從2003年歸了煙台開發區,一入開發區我們村發生了極大的變化,有個別人拉選票花錢買官做,比如說我們村村長楊江成吧,他不惜一切代價買上了這個村長。
  
第一,開始是霸佔我們村海區,當時也沒有開村民大會,也沒有叫行,他和村季會個別人狼狽為奸簽的合同。合同是從2000年12月31日到2015年12月31日止,共計15年,每年上交陳家大隊13萬人民幣,後來,村民知道了都非常生氣,就問他們為甚麼大連來我們村承包海區一年100萬,你們不包,而楊江成卻以13萬的合同包了15年呢?老黨員、老幹部,他們都不服氣(有王兆德、楊培忠、楊玉財、王振本)等人,去了煙台開發區找領導,當時是王順慶、譚德水領導接見他們並給了答覆,把原來楊江成和村裡簽的15年合同改為5年,這時間楊江成承包了3年,還剩2年,也就是從2004年至2005年10月25日止,每年上交大隊40萬,兩年共交80萬元,並向村民公告公佈,公佈日期是2003年10月25日,合同到期一年多,楊江成並沒有向村裡上交一分錢,那兩年80萬也沒有交付,2005年煙台港務局來我們開發建港,就這樣,煙台港務局包我們村裡的海區資源補助錢共計人民幣980萬元,硬是叫楊江成一人佔為己有,直到現在陳家村的海區還是他霸佔的,村民都非常生氣,有個別人找他,他就用錢給他們把嘴封上。
  
第二,自從港務局到我們村建港,按理說失地農民有活幹,有飯吃,但港上的活誰也別想幹,都是他一個壟斷港上的石頭由他自己送,我們村東面有座羊山,原來叫藍建承包去了,每年向大隊上交22萬元,不知為甚麼叫楊江成找人趕跑了,後來楊江成一分錢也沒有交給大隊,到現在一座山面目皆非,山上四十多年的松樹大約2萬8千多棵,一棵都不見了,楊江成在開採石料場期間侵佔農民的土地大約100多畝,沒有給農民一分錢,他為了自己的利益,在山上放炮,打石頭,把村民的房子都震得裂縫了,影響村民的正常生活,但這一切他全不顧,只想錢,從他當上村主任以來見縫都鑽,從不到大隊辦工,工資一分不少拿。
  
第三,他從上任以來,一手遮天,利用權力欺壓農民。把農民的土地賣給蓬萊市張建東100多畝土地,只收了十二萬一千八百五十元,本合同連個時間限制都沒有,農民一輩子生在這片土地上,靠的就是土地吃飯,你楊江成有權這樣做嗎?
  
第四,從入開發區以來,土地漲價了,楊江成利用他權在手,他的朋友找他要地,他就給幾十畝讓他們建大棚,從中有他的好處,我們村海邊的大棚大多數都是楊江成的親屬、朋友建的,好等煙台開發區來包錢,村民連想都不敢想,別說建大棚了,誰建他就給誰鏟了。他原來是漁民戶口,當上村長以後成了農民戶口,他自己名下有土地200多畝,一聽有農民上訪,他直接改在親屬名下,還把石子廠改為他兒子名下,這樣他就可以逃脫法律的制裁,我們村村民要求名級領導還農民一個公道。
  
第五,我們村入煙台開發區以來大隊的帳目從不公開,他們村委會成員利用職權,整天在外大吃大喝,吃完大筆一揮,一年的吃喝錢就是150多萬元,這都是我們農民的血汗錢,我們全村村民強力要求他們把大隊的帳目公開,把我們的錢拿出來分給我們。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侵權要賠償,違法要追究,但是國家的政策你們大季家鎮和山後陳家村委會是按政策去辦事嗎?你們這種做法是我們農民的父母官,我們全村村民強烈要求各級領導重視一下我們農民。

山東省煙台開發區大季家鎮山後陳家村村民

責任編輯: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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