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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色者戒 臺首例法官涉性騷評鑑籲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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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5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臺灣綜合報導)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因性騷擾女助理,遭法官評鑑委員會建議免職。法官評鑑會15日表示,已婚的陳鴻斌涉強吻、糾纏女助理,決議移送監察院審查,建議免除法官職務。

法官評鑑委員會表示,陳鴻斌不當肢體碰觸陳姓女助理,從民國101(2012)年11月起在辦公室內藉祈禱、感動等名義,擁抱、握住女助理的手。他自認兩人有親密關係,在工作上幫忙掩飾女助理的錯誤。

陳鴻斌在女助理續聘案開會前一天,告知女助理「妻子當天回娘家,我晚上free」邀陳女晚上外出散步,又趁兩人在汽車內聊天時強吻對方,女助理推開表示「只有我男友可以對我這種事」,陳男道歉並聲稱自己誤會了。

女助理後來告知希望兩人保持距離,陳男還是會動輒摸頭、摸手,還要女助理不可接受其他已婚男子的邀約,後來又在談話時擋住門口,不讓女助理離開。女助理不堪其擾在臉書紓發心情,同事仗義揭發陳的色行,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反映,經過調查後原本只建議記警告,但被司法院以太輕為由,發回重新調查,改為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審議。

法官評鑑委員會認定,陳男有肢體碰觸或言語糾纏,言行不檢,又以配屬關係利用法院職場遂行個人目的,以私害公損及司法形象情節重大,決議報由司法院移送監察院審查,建議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法官以外的其他職務。

陳鴻斌法官貪「色」枉法,讓法官「操守」問題再浮上檯面。針對臺灣人民對司法不信賴,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開辦申訴中心,受理民眾檢舉法官、檢察官,以提昇司法人員的辦案素質與品格操守。

責任編輯:蘇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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