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市長要15%免費電子廣告空間 業界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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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5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安妮澳洲悉尼編譯報導)為應對不斷增長的電子廣告牌的需求,悉尼市政府開始對戶外廣告進行監管審核,悉尼市市長摩爾(Clover Moore)還提出為公共利益起見,希望無償使用悉尼市電子廣告牌15%的廣告空間,但廣告商認為這種要求不合法。

據澳洲新聞網報導,悉尼市政府對戶外廣告的審核將在8月完成,旨在保護敏感地區、居民和司機免受閃亮廣告牌的影響。

但行業組織戶外媒體協會(Outdoor Media Association)對悉尼市政府提出的一些關鍵部份表示反對,包括全面禁止在米勒角(Millers Point)、環形碼頭(Circular Quay)、橋街(Bridge St)和市政廳(Town Hall)將現有廣告轉為電子廣告 。該協會還拒絕接受摩爾女士要求廣告商提供15%的電子廣告空間,用於悉尼市政府為自己做免費廣告的要求。

悉尼市政府認為,按照紐省規劃法,悉尼市應該得到免費的廣告空間,用於做一些公益廣告。市政府提出一個先例,即紐省土地和環境法庭在裁決達林赫斯特路(Darlinghurst Rd)的一個可口可樂標廣告時,曾提出了15%(免費廣告)等級的要求。

而戶外媒體協會稱悉尼市要求15%的廣告空間是「不合法」的。

戶外媒體協會的意見書補充說:「廣告在澳洲社會扮演了一個基礎經濟角色,2014年總花費116億澳元。去年戶外行業收入6.02億澳元,占澳洲廣告收入約5.2%。如果限制可用廣告空間,許多社區成員將受到影響,包括當地企業、旅遊運營商、藝術機構和慈善機構。」

責任編輯:瑞木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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