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5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周鳳臨舊金山報導)4月29日,加州高等法院判決,維持對此房主加租案件的原判,並再次認定未成年的租客即使名字不在租約上,在家人搬出以後,仍擁有原有的租金控制權。
週四(30日),住房政策改良委員會華裔董事招霞認為,這一判決「很糟糕」,令舊金山居民對房屋的支配權進一步喪失。
這一官司所在的出租房屋位於舊金山999 Fell Street,2003年,當時年僅13歲的布萊恩‧ 戈文德(Brian Govender)隨父母搬進了這所靠近阿拉墨廣場(Alamo Square)的出租屋,他的父母於2012年8月搬出,於是墨瑟爾考斯公司(Mosser Cos.)以布萊恩‧戈文德的名字並未出現在租約上為由,欲取消租金控制,將房租從原有的每月1,681.75美元漲到每月3,295美元。
舊金山租房委員會(Rent Board)將墨瑟爾考斯公司告上法庭,今年1月21日,加州第一區上訴法院判決認為,因為戈文德搬進這裡時尚未成年,雖然名字不在租約上,仍然算該套間的「原住居民」(original occupant),故有權繼承原有的租金控制,漲租金不合法。
招霞認為,這個判例將出租房變成了「代代相傳」,她說,這變成了「可能老人過世了,下一代還享受租金控制。」
招霞說,租房政策越偏向於某類人,對他們來說,可能就越難租到房子。她舉例說:「比如,帶老人的家庭,不成文的,人家都不告訴你,就是不租了。」
住房政策改良委員會中也有一、二成是租客的會員,招霞說,現在的狀況是,已經很難為攜家帶眷的人找到出租房,她說:「當問到房屋有空置的會員,他們也回答說,『招霞,不是我不相信你,是不相信這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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