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國安法二審稿全文曝光 提及港澳

人氣 19

【大紀元2015年05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劉曉真報導)5月6日,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在網上公布4月審議的《國家安全法》草案二次審議稿,向公眾進行為期一個月的諮詢,草案中兩次提及港澳特區,引起香港各界的關注。

評論:直接把國安這把刀架在港人頸上

該草案中第11條提到,維護中共所定義的「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台在內」的人民的義務。第36條提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要履行維護中共所設定的「國家安全的責任」。

對此,蘋果日報發表評論文章表示,這是中共制訂的全國性法律首次指名道姓要香港和港人承擔義務和責任,違背香港《基本法》第18條有關規定。香港《基本法》第18條明確列出,大陸全國性的法律,除非是在附件三,若不在附件三,便不會適用於香港。

文章表示,這也是直接侵犯香港的立法權,直接把國安這把刀架在港人頸上。新國安法明定堅持中共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無異於綁架香港人,強迫香港人「愛黨愛社會主義」。

新版《國家安全法》在去年12月首次提交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至上月2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舉行第十四次會議,審議新國安法草案。但在大陸媒體的廣泛報導中,未見有提及香港的條文。

文章評論說:「未知是當局有意低調推進,還是人大常委審議後新增。」新國安法一旦通過、實施,中共人大常委會便有很大的機會把它加到《基本法》附件三,或者作為香港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依據,讓某些親共人士一逞把國安法引入香港之願。

據悉,《基本法》附件三,即在香港實施的全國性法律已作過三次修訂,主要是以新通過的法律取代過往的政府決議或命令。

蘋果日報援引北京法律憲政學者陳永苗的觀點表示,中共中央的盤算是23條在香港沒搞成,所以搞了這個強加,直接令新版國安法適用於香港。陳說:「以主權立法出現。《基本法》規定主權屬於中央,這伏筆早就埋下了。」

浸大新聞系高級講師、前資深中國新聞記者呂秉權亦持此觀點。他表示,這意味國安法日後有一定程度適用於香港,亦為未來23條立法敲定「國家安全」定義,香港無權更改,甚至過問。

23條立法遭港人和國際社會激烈反彈

在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前夕,北京就試圖對23條叛國罪和顛覆罪進行立法,但當即遭到香港各界和英國強烈反對而被暫時擱置。

2002年前後,中共當局舊話重提,並不斷給香港政府施壓,要求儘快就23條立法。但港府在進行23條立法諮詢期間,即引來國際社會強烈反彈和香港社會的廣泛震動。法律界及人權專家指,23條中有一系列的「顛覆罪」、「判國罪」、「洩露國家機密罪」等,定義抽像、概念模糊,容易形成法律真空,造成執法混亂,給香港社會和香港在海外的永久居民帶來恐懼。

香港政府在中共的壓力下不顧民意而一味強力推動23條立法,終於導致民眾強烈不滿,從而引發2003年7月1日50萬人大遊行,港府最後被迫撤回有關法案。

去年,中共江派常委劉雲山和張德江相互配合,利用中共人大,拋出試圖改變香港「一國兩制」的白皮書,惹怒港人,引發新一輪的民眾抗爭,最終爆發了震驚國際的「雨傘運動」,並導致目前香港社會嚴重撕裂的局面。

責任編輯:許夢兒

相關新聞
偽造政府公文書予中國 一台商一前記者被訴
記者協會促港府拒立23條
連爆共諜案 臺灣被赤化 專家提國安對策
【歷史今日】香港23條立法引發50萬人大遊行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