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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婉琪:周永康罪有應得 追隨者應訴江悔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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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6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臺灣臺北報導)針對中共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11日被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臺灣法輪功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表示,中共的維穩沙皇周永康一直是法輪功人權律師團在全球追訴的元凶之一,周永康這次被判無期徒刑是罪有應得。

朱婉琪說,周永康在迫害法輪功的問題上,沒有一樣缺席過。即使他被判無期徒刑,也償還不了千千萬萬被他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的血債,包括他在江澤民的指使下,主導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責。秘密審判的過程中,有追究他對法輪功犯下的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以及酷刑罪嗎?如果沒有,就是一個無法彌補的缺憾。

訴江是參與迫害的中共黨政人員悔過的機會

今年五月起,中國法輪功學員在大陸掀起訴江大潮,朱婉琪表示,「這也是那些曾經在江澤民的指使下及謊言毒害下,被迫捲入參與加害法輪功學員的那些黨政人員的機會」。「我鼓勵那些曾經追隨江澤民、周永康或是正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公職人員棄暗投明。」

她說,包括公安、國保、獄警、國家各層黨政人員,甚至是610辦公室的人員,他們可以向司法機關去提告江澤民,去控告江誤導了他們,是江違反國家法律,濫用職權,下令要他們執行迫害,害他們被捲入了這場滅絕性的迫害,當了幫兇;「他們也是這場迫害的元兇江澤民的受害人,他們可以把握機會,自己也成為訴江的法律控告人。」

朱婉琪強調,當這些中共黨政、公職人員看到周永康、薄熙來、徐才厚等人的不堪下場,應該瞭解到自己也是江澤民發動的這場迫害下的受害者。可以受害者的身份棄暗投明,揭露當初江澤民是如何下令(包括口頭及文字)迫使他們參與迫害法輪功。

「他們應以受害者的身份,向中國司法機關揭露這場血腥暴力、甚至包括活摘器官的迫害。」她也強調,這是非常有意義的,也包括那些曾經參與活摘器官的醫務人員,中國訴江大潮是這些人不可錯過的自救自新的機會。

責任編輯:林詩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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