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時:周永康罪行遠超把文件給算命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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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6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劉曉真報導)6月11日,中共當局突然通報其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被秘密審判並判無期徒刑。周永康被判犯有受賄罪,收受了73.11萬元的財物;還被判違反國家秘密法的規定,向曹永正洩露了6份秘密文件。《紐約時報》發表文章稱,中共最高法院今年3月提供的引人遐想的證據表明,周永康的罪行實際上遠遠超出了受賄以及把文件交給算命先生的範圍。

此前有報導稱,曹永正是北京的一個算命先生。

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6月11日對周永康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洩露國家秘密案進行一審宣判,周永康被判處無期徒刑。判決書提到,周永康收受了中石油前總經理蔣潔敏價值人民幣73.11萬元的財物。他還被判違反國家秘密法的規定,向曹永正洩露了5份絕密級文件及1份機密級文件。

周永康案涉及的受賄金額、審理公開度、刑度皆令外界錯愕。《紐約時報》發表文章稱,這份判決書出來之前,沒有任何跡象表明,中共最高檢查機關既已宣布要審判周永康,對他的審判會這麼快地進行。

文章說,對周的判決書中提到的錢數,與《紐約時報》去年發表的一份調查報導中發現的其家人所擁有的逾1.61億美元的資產相比,微不足道。

文章還表示,中共最高法院今年3月提供的引人遐想的證據表明,周永康的罪行遠遠超出了受賄以及把文件交給算命先生的範圍。

3月18日,中共最高法院在一份法院工作報告中說,周永康以及已在2013年受審和被定罪的前政治局委員薄熙來「踐踏法治」、「搞非組織政治活動」。這種措辭暗示,周永康和薄熙來兩人一起參與或分別參與了政治陰謀活動。

4月3日,中共天津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向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對周永康提起公訴。檢察院表示,周永康的不法行為涵蓋了在其為官的諸多時期,從身為石油行業高管一直延續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5年任期。

起訴書中還寫道,周永康「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泄露國家秘密,情節特別嚴重。」

5月22日,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對周永康案進行了不公開審理。

周案宣判後,《紐約時報》採訪了周永康的律師、北京中國政法大學的教授顧永忠,在電話中顧永忠拒絕討論案情,他聲稱,希望在新華社通稿的基礎上做報導,他沒甚麼可說的。

諾丁漢大學(University of Nottingham)當代中國研究部門負責人曾銳生(Steve Tsang)表示,判決基本上就是一種政治定論。他說,判決書如何寫、對他罪行的指控如何描述,不會由警方、檢察官和法官自行決定。這些只能由中共最高層來決定。

周是在逾65年的中共統治下,因腐敗被判刑的在職或退休的最高級別官員。

責任編輯:李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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