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文廣:2015去天安門廣場紀念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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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6月02日訊】我認為去廣場紀念六四,是當前推動變革、啟迪民智的最佳選擇——成本低、風險小、影響大。只要持之以恆、人心齊了效果必然彰顯。去天安門廣場紀念六四的始作俑者是浦志強,現正關在監獄中,我們要繼承他。

當前,各種維權活動風起雲湧、前赴後繼,鍛練啟發了民眾,意義不可低估。但在時間和地域上比較分散,使得每項維權活動都難以形成巨大的震撼力,也缺少持久性。有人利益得到滿足,會停步不前。

我認為,在不久的將來,能夠聚集民間的力量的最大公約數,就是紀念六四,六四是文革以來最大的冤案、血案。真相大白,撫恤受害者,懲罰肇事者,將會推動歷史前進。

那麼多人、那麼多學生,手無寸鐵的示威,遭到開槍射殺,大批參加示威的人被判處重刑,對這樣的慘案,人們不該忘記,人們有知道真相的權利。

紀念六四地點和時間極其重要,為了應對當局的打壓和破壞,大家可以各自分頭前往廣場。

時間:六月四日,早晚6:40, 中午12:40。時間有紀念意義,也便於上班族參加。今年六四不是假日,有些人也可以在六四之後第一個假日六月六日(週六)前往廣場。

準備應對的幾種情況:

1、當局可能出動大批軍警前去震懾,對此要戰勝恐懼。民眾赤手空拳,不帶任何凶器,他們憑甚麼抓人?大批軍警聚集廣場,人們自然會問為甚麼?原來今天是六四,軍警的聚集,起到了宣傳六四的作用,也是為民間助威。

2、如果真的抓人了,千萬不要一鬨而散,要做一個勇敢的圍觀者,拿出手機,把現場照下來,作為歷史的記錄。

3、如果因為六四去廣場而被抓進派出所傳喚,這應該被視為人生中光榮一頁,臨走時一定不要忘了索取傳喚證,這是歷史紀念。有次我被抓進派出所,臨走時,他們不給傳喚證,我堅持不給不走,幾個小時之後還是給我了。

4、如果在照相時,有人搶奪相機,對穿便衣的,一定要大聲呼喊,「抓搶劫犯」,拖他去有關部門理論;如果是穿警服的,要讓他出示警官證,開列收據,圍觀者應該把現場照下來。

5、如果無緣無故拖你離開會場,你如年輕,不妨拚命的掙扎,讓他四個人抬你出去,廣場上如果有一萬人,要出動四萬軍警才能將示威者抬走,圍觀者應該將場面用手機照下來。

6、如果當局在六四那天,封鎖廣場的入口,屆時,大家要在現場提出質問,進行譴責,人們也可以在周圍聚集。開車族,也可以繞場順時針開行,在允許鳴笛的地方,鳴笛四聲示威,有人可以乘坐公共汽車、出租車,圍繞廣場行注視禮。

去廣場,一定要拿著手機,記錄現場。也不要忘了給自己照個相,作為歷史紀念,2005年六四我去天安門廣場,照了張相,這是我的寶貴記錄,從那以後,每逢六四,我都被公安堵在家中。

每年留下一個照片,將來到你八十歲的時候,你再回頭看時,你會有成就感和驕傲感,也讓兒孫後代共享榮耀。

六四去廣場走走看看,表達對無辜死去的學生的紀念,人多了就會產生巨大的影響,當局對網絡極力封鎖,但是,仍然有一些空間,可供我們報導民間的聚集示威,報導個人的感受和倡議,盼望著在紀念六四的活動中出現更多的創意,出現更多堅持不懈的勇敢者。

2015年6月2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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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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