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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或改革保釋制度 將嫌犯交社區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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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6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任倩雪紐約報導)非裔青年布勞德(Kalief Browder)曾因搶劫罪被捕,由於他無法支付3,000美元的保釋金而在雷克島關押三年。此後,布勞德的指控被撤銷,他從監獄釋放。幾週前,布勞德在布朗士的家中自殺,他的死引起紐約市政府對保釋金制度改革的探討。

在星期三(6月17日)市議會「保釋改革」(Bail Reform)聽證會上,市議員蘭斯曼(Rory Lancman)提出改革現行保釋金制度,他要求紐約市的法庭查看犯人的財政狀況,根據其家庭收入來定保釋金額,這樣犯人就不至於因為無法支付保釋金而被關押。他認為,在沒有法律保護的情況下,法官隨意定保釋金的做法是不對的。紐約法律援助會(legal Aid Society)也認為,法官在確定保釋金額時,要綜合考慮犯人的經濟狀況,不能將金額定的過高而使得犯人無法支付。

市長辦公室刑事司法辦公室(MOCJ)表示,為減少對現金保釋(Monetary Bail)的依賴,紐約市正在努力增加全市管理處於監督釋放(supervised release)期間犯人的收容機構的床位,減少審前關押,確保犯人按時出庭,改善公共安全。在監督釋放過程中,其個案轉到社區機構,減少被關在監獄的開銷,候審的犯人會獲得風險評估,其在社區的行動會被監督。市長辦公室刑事司法辦公室建議將紐約市的監督釋放床位從現有的1100個,再增加2300個,並計劃到2016年1月份前,投入1700萬元用於增加床位。

責任編輯:鐘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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