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一縣142人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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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6月22日訊】大陸黑龍江省勃利縣142位曾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近日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在中共對法輪功16年的迫害中,這些人有的家破人亡;有的被非法重判遭受酷刑;有的被非法勒索、罰款;有的被迫流離失所;有的親人不堪承受巨大的精神和經濟上的壓力,憂鬱成疾離開了人世。

在中國大陸持續至今16年的對法輪功的迫害中,受迫害最嚴重的河北省、東北三省、山東省,也是提起控告江氏元凶最多的省份。截至6月18日,黑龍江省1,457人提出控告江澤民。

劉貴臣:夫婦多次遭非法綁架 小外孫孤苦伶仃

法輪大法明慧網6月21日報導,59歲的控告人劉貴臣是一九九六年五月開始修煉法輪功的,當時一身病:有關節炎神經衰弱、耳鳴、胃也不好,煉了法輪功後身體就強壯了。拿幫別人割小麥為例,以前他割小麥速度跟不上,累得夠嗆;現在他是在最前面第一個,不覺得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劉貴臣與老伴多次遭綁架。他說,「我小外孫女命很苦:五歲沒媽,六歲沒爸,是個孤兒,我老倆口養著她。二零零零年夏天,姥姥被關在監獄,沒想到又把姥爺抓走。六歲的小外孫女嚇得直哭。警察不管這個,把我推上 車開車就走。我在車裡回頭看,小外孫女光著小腳,攆著警車哭喊著,直到我看不見她的影……我的心都揪出來了,她一個小孩在家咋辦呀……」

胡啟芝:多次遭非法勞教和酷刑 父母憂鬱成疾離世

52歲的控告人胡啟芝女士在控告事實和理由中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我堅持修煉(法輪功)不放棄,並向縣610和世人講真相,因此被列為重點迫害對像之一。我被綁架囚禁兩次,另有三次要綁架未遂,我走脫了;被非法抄家五次,我母親家、我外甥女家各被抄家一次;被非法勞教一次;被非法罰款、勒索現金近四萬元;期間被迫流離失所達六年。」

胡啟芝表示:「(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七台河國保大隊的陳舉在審訊我時,讓我『坐飛機』(一種酷刑),打我嘴巴子,踢我腿。之後在二十一日晚6點又把我拉到勃利縣公安局審訊,讓我坐老虎凳,把我雙手拽到後面,銬在老虎凳後邊。董野用膠帶把我眼睛纏好幾圈,我眼睛啥也看不見了,緊巴巴的不好受。這樣他們迫害我就沒啥顧忌了,也不知道是誰扇我嘴巴子;用皮鞋狠碾我銬在老虎凳的雙手;打我腦袋……」

「幾年來因我遭受迫害,讓父母、家人也受到了極大的傷害。父母不理解這麼好的一個善良孝順的女兒為甚麼會被迫害?就在我回家的第二年皇歷二月十九,我的原本健康的老父親因憂鬱成疾離開了人世。」

劉彩滿:遭毒打、非法勒索

61歲的控告人劉彩滿女士在控告事實和理由中說:「2000年2月12日我和其它法輪功學員去北京上訪,被天安門警察強行塞進警車,問我是哪的,我不說,一個警察用拳頭照我臉上就是一拳,然後把我們送到前門派出所。在前門派出所裡一個便衣警察照我的頭頂左一掌右一掌猛勁的打我,打得我眼睛直冒金花,頭像裂開似的痛,還讓我朝牆大彎腰撅著,又把我們關押在鐵籠子裡。待了一個小時,把我們由當地派出所給非法押回來,關進看守所,非法關押40天罰款5000元錢;又管我老伴單位要去北京接我們的路費5000元,伙食費300元錢,共勒索13000元錢人民幣。」

劉彩滿女士表示:「2010年6月下旬,我和兩位法輪功學員去七台河市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綁架到紅旗派出所。女兒和老伴去看我,管教把我帶到接見室,讓我寫(不修煉法輪功)保證書,我不寫,管教就罵我。管教喊幾個犯人抬我往裡送,我老伴上去攔我,被管教一撇著把老伴打倒在地。女兒上前拉,管教就打我女兒。這時所長進來不問青紅皂白脫下鞋揪著女兒的頭髮就開始打,把我女兒打倒在地,從接見室打到大廳,從大廳打到外面,打得女兒滿身是血,滿地是血,鼻子、嘴、耳朵都往外出血,所長打累了才停下來。老伴為了能把我放出來不和他們計較。回家後,我看女兒遍體鱗傷,青一塊紫一塊,心疼一夜沒睡。」

柳玉華:被非法綁架、關押、勒索

54歲的控告人柳玉華女士修煉之前,身體有多種疾病,通過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做事做人,疾病不治而飛,能忍能讓,道德在不斷的提升。她在控告書中說:「幾天警察就來騷擾一次,不讓我學法(指:閱讀法輪功書籍)煉功,又說一些誣陷大法(指:法輪功)的話。這樣我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為了還修煉環境,還師父清白,我又一次在2000年2月去北京上訪,結果剛到天安門附近,就被警察綁架,送到七台河駐北京辦事處。一個姓許的公安,派人把我的衣服扒光搜身,把我身上300多元錢全部搜光。第二天把我們兩個人用手銬連在一起,押送回當地看守所……一個警察惡狠狠的打了我一耳光,當時嘴角就流出血……在這樣的殘酷迫害下,我瘦得皮包骨。他們勒索、罰款共計17000多元錢後,才放我回家。」

吳家和:被迫害致死 家人被迫流離失所

勃利縣勃利鎮太平村吳家和的家人在控告書中說:吳家和老人在一九九六年學煉法輪功後,多種久治不癒的疾病逐漸消失。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二日前後,老人的大女兒、小女兒和女婿、大侄女因堅持修煉,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從那以後,派出所、大隊人員非法協同逼迫老人寫不修煉法輪功保證,被老人嚴詞拒絕。警察的不斷騷擾,促使老人舊病復發,於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去世。年終六十三歲。

吳家和之妻姜淑芹,六十六歲,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五日,老人的大兒子、大女兒、小兒子和兒媳開車到鄰村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惡人舉報。大兒子被誘捕和勒索二萬元;大女兒、小兒子和兒媳被迫流離失所;家中剩下老人和大兒媳還有三個未成年的孩子,生活艱難。警察去老人家逼問孩子們的下落,連續半個月在老人家裏蹲坑,刑偵科也不斷恐嚇老人,致使老人焦慮過度,於二零零二年六月去世。

吳家和的女兒吳平是勃利縣第七中學英語教師,一九九八年從不信法輪功到開始學煉。煉功後,她週期性胃病徹底好了,體重增加了30多斤。她在日常生活中儘量按照真、善、忍去做,利用假期義務為學生補課,學生家長到現在還很感激她,家長表示像她這樣的老師很少。在法輪功遭受江澤民團伙迫害後,吳平也遭受了種種迫害。二零零七年九月,縣「610」頭目郝永波等人向縣教育局施壓,強令學校不讓吳平上課,干收發員雜活;二零零九年九月,教育局以教師交流為名,將她由高中調到初中,幹的是圖書和檔案管理工作;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日,縣「610」頭目郝永波、趙鵬飛,教育局團委書記劉鵬傑將她綁架到縣洗腦班進行迫害,非法關押五天。

代振波:被非法勞教 家人抑鬱成疾

52歲的控告人代振波女士說:「在我和我兒子被非法勞教三年、一年期間,我婆婆80多歲想孫子和我,心如刀絞整天拿著我和我兒子的相片哭,婆婆上火,常犯心臟病住院;我丈夫因三口之家被非法冤判二個,天天擔心上火,心火攻心得了心臟病、糖尿病,住院無人照顧,艱難的打工維持生活,病情至今沒有好轉……只因江澤民一手操控的一場血腥迫害開始後,我家笑聲沒了,我兒子回來後,勃利七中不讓回校上學讀書,為了維持生活,兒子只好到處打工,生活極其艱苦。」

白玉水:被非法關押 長期流離失所

63歲的控告人白玉水說:「2001年5月份的一天,上午10點多鐘,突然從我家圍牆外跳進兩名30多歲的警察。我馬上把門鎖上從後門跑了出去,過了兩個小時我回來,看到玻璃門被打碎,門鎖被撬開。家裏翻個亂七八糟,我兒子工資1500元錢和我東屋櫃裡1700元錢被盜走。家人不理解警察和小偷一樣,我怕給家人帶來迫害,我離家出走,流離失所過著非人的生活。2002年6月10日晚,天黑的伸手不見五指,9點多鐘我從後門進屋心想好好睡一夜。沒想到早上3點半多鍾警察來敲門,把我妻子嚇得說不出話來。我從後門跑出去,被警察閆振來和另一名警察把我綁架,當時來了16名警察。城西派出所楊忠把我非法關進拘留所。由於流離失所和長期關押,我被迫害出各種疾病,身體極瘦,痛苦難忍。」

張國平:被關小號 非法勞教

控告人張國平,男,61歲,前哈爾濱鐵路局牡丹江機務段員工(已退休,曾擔任車間主任等職)。2000年10月25日,張國平被勃利縣公安局政保科副科長吳志清帶領國保從單位綁架、非法關押在北監獄進行轉化,十五天後,勒索家人1000元錢。2004年6月29日,牡丹江鐵路公安處兩名國保,非法闖入他家搜查,將他綁架到牡丹江鐵嶺河,遭反銬雙手強行關進禁閉小號九天折磨,昏迷頭疼恍惚度日如年,幾度精神崩潰。後來,被非法判兩年勞教。

張桂琴:非法勞教 被迫做奴工

控告人張桂琴,女,68歲。她在控告中說:2000年7月18日因為我說(法輪)大法好,能祛病健身而且還提高人民的道德素質,有甚麼不好?就這兩句話被綁架到(當地)拘留所關押一個月,勒索家人3000元錢才放出來。2004年9月7日被勃利縣「610」頭子郝永波、姜東春、還有國保大隊和各鄉的派出所等人綁架到拘留所,勒索家人五千多元錢,非法勞教兩年年,關押在哈爾濱女子勞教所,做了兩年奴工。

李得英:被非法關押和勒索

控告人李得英,女,69歲,她在控告書中說:2000年6月份我上北京去證實法輪大法好,被警察綁架到北京門頭溝拘留所受迫害 7天,又被非法關押到勃利縣拘留所,在那裏遭到管教的謾罵和侮辱,被非法關押三個月,勒索伙食費600多元,鄉派出所姜東春勒索1000元錢,縣國保大隊勒索 1000元錢,村裡勒索1500元錢,總計:4100多元錢。

張春華:丈夫被迫害致死 艱苦度日

控告人張春華,女,64歲,丈夫黃躍吉被迫害致死。她控訴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開始迫害法輪功,我丈夫多次遭受鄉派出所的迫害。第一次是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日,被警察抓進拘留所,非法關了三個半月,勒索了五百元錢,受盡折磨,骨瘦如柴,精神受到極大的摧殘;第二次是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六 日,警察把我丈夫抓進派出所非法關押十五天拘留,勒索了一百六十元錢;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和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六日之間還有兩次被綁架,每次都非法關押十五天。」

「第五次是在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六日,他向老百姓講清法輪功真相,搶墾派出所所長姜東春和警察宋同友來我家抓他,後直接把我丈夫送到看守所。那裏真是人間地獄,吃的是大□子,連鹹菜都沒有,惡警長還拿小白龍(一種刑具)打我丈夫。非法關押我丈夫兩個多月後,二零零一年十月九日把我丈夫黃躍吉送進綏化勞教所。」

「剛進勞教所,楊姓大隊長把我丈夫當作犯人看待,讓他服從管理(和奴役)。中隊長郝連貴經常將叫正在強迫奴役的法輪功學員去看誹謗大法的錄像。有一次一個康姓 科長污蔑我丈夫,把我丈夫當作犯人看待,灌輸謊言。我丈夫抵制他的邪惡謊言,兩個警察上來打我丈夫耳光,打半個多小時,接著又強迫我丈夫繼續幹活。」

張春華說:「黃躍吉被勞教迫害期間,殘疾的我領著一個未成家的兒子住在破漏的草房裡,外面下雨,屋裡嘩嘩漏雨,用盆接都接不過來,每當下雨天我不敢入睡,怕房子坍塌,家裏連燒柴都沒有,糧食缺少,吃不飽,僅靠房後小園子種點菜賣掉,掙點錢維持生活。」

「二零零四年九月七日,黃躍吉到青山鄉太升村參加法輪功學員交流修煉心得體會,聽法輪功學員講述自己在大法中受益、祛病健身、講真相的親身經歷。沒想到被人構陷,勃利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姜東春等夥同鄉派出所出動二、三十人的警力,突然將會場包圍,綁架了八十一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囚禁到縣拘留所,不同程度的對每人勒索至少二百元,逼迫寫(不修煉法輪功)保證書,剩下黃躍吉等十四名他們認為的重點人物,非法囚禁在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兩個月零六天後在綏化勞教所體檢不合格放回。由於當局持續騷擾、綁架和囚禁以及敲詐勒索等迫害,對我們造成很大的打擊,他身體出現不良狀態、含冤離世。」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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