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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仙塵爆理賠訴訟 找台消保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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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9日報導】(中央社台北29日電)行政院消保處會同交通部觀光局、金管會、法律扶助基金會及雙北市消保官等協商建立單一窗口,八仙塵爆受害者只要找各地消保官申訴即可,保險理賠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一併解決。

消保處上午會同跨部會政府部門及地方政府,緊急就八仙塵爆案做以上決議,要讓受害消費者及家屬透過最簡單的方式取得社會資源,獲得應得理賠及法律協助。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副處長、發言人吳政學指出,八仙塵爆受害者只要跟各地消保官提起申訴即可,理賠部份,金管會將與八仙樂園投保的泰安產險公司、活動主辦單位瑞博國際整合行銷公司投保的蘇黎世產險公司聯繫,提出相關受害案例的理賠。

他並說,其中泰安就此案投保的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最高額理賠為新台幣2000萬元,蘇黎世則是3000萬元,合計5000萬元,不足理賠時,投保的業者必須自己支付。

再者,有關團體訴訟部份。吳政學說,會中研議由已具律師及經費資源的法律扶助基金會為受害者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如此一來,受害者不用因為民事訴訟單獨提出時,再繳交裁判費煩惱。

他強調,會中討論到「法律扶助法」已於6月修正通過,不一定要是符合低收入等要件才適用,未來是社會重大矚目案件一樣適用,八仙塵爆案可循此獲得法扶基金會的協助。

此外,他補充,當然也不排除委由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提起團體訴訟,而就現況分析,法扶基金會的律師人力及經費相對較足,對消費者相對有利。

由於八仙塵爆案受害者眾,也包含香港、中國大陸及日本人在內。吳政學說,一樣都是消費者,上述資源一體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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