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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定鎖喉為犯罪 布萊頓抵制議會9項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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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6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萍紐約報導)在6月29日市議會公共安全委員會舉行的公開聽證會上,紐約市警察局長布萊頓對所有9項提案全部表示反對。特別是其中限制警察執行公務時使用武力,及把「鎖喉」犯罪化的提案。布萊頓稱:這是警察局自己的制度問題,不需要地方法律來規範。

去年,史坦頓居民艾力克‧加納(Eric Garner)被街頭巡邏警察鎖喉窒息致死。此後紐約市警察和有色族群之間的關係變得日益緊張。昨日市議會的提案多是由此而來。

市議員蘭克曼(Rory Lancman)提議把「鎖喉」犯罪化。在此問題上雙方激烈對峙。

布萊頓說:「我們堅信這是個政策問題,不是法律問題。警察局禁止鎖喉已經20多年了。」蘭克曼問道:「既然禁止多年,為甚麼還有警察使用呢?」布萊頓說:「我們嚴格評估使用條件,警察在危機情況下是可以使用的。」蘭克曼又說:「即使鎖喉犯罪化也是排除危機情況的。比如開槍,警察可以用自衛等藉口為自己辯護。」布萊頓回答:「我們將採用更加明確的定義使評估更加準確。」

市安全委員會的法案中還包括所謂「知情權法案」(the Right to Know bills),法案要求警察在搜家、搜身、搜車時首先要亮出身分,並告知對方有拒絕搜查的權利,最後離開時要留下名片以便公民日後報告或追蹤。

布萊頓對此反駁的理由是:警察局多年來已經這麼做了,不需要再用立法來規範。他強調,警察局目前已經安裝了先進的GPS定位技術。那些沒有報出身分的警官也可以迅速找出來。他說:「比如你可以投訴說,昨天,在哪裏哪裏,甚麼時候,警官對你做了甚麼。我們就可以查到他是誰。」

安全委員會一共提出9個法案,包括隨身攝像頭的使用限制等,這些提案基本都被布萊頓回絕。布萊頓認為,「這些事是警察局長的工作和警察局的規章制度問題,不歸法律管轄。」

他說:「總而言之,警察局的態度是:今天這些法案考慮的問題最好是通過市議會和警察局的合作和對話達成共識。」強制的命令既「沒有必要」,又「束縛了警察打擊犯罪。」

據悉,市長白思豪對議會的9項法案也持反對意見,議長瑪麗桃還沒有表達對此的態度。

責任編輯:鐘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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