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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沒收數百萬加元 中國人入境加國被查案爆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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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7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多倫多報導)《大紀元》根據加拿大《資訊自由法》(Access to Information Act)獲得加國邊境服務署(CBSA)的內部文件顯示,中國公民過去3年裡被加國海關沒收的錢財金額逐年上升,案例數量也逐年上升。

文件顯示,中國公民在2014年在加國三大國際機場被截獲了6,779,139加元的錢財,這比前一年上升了42%。中國問題專家表示,這筆錢只是冰山一角。加國海關沒查出來的錢財還很多。

這表明,更多中國公民把錢財轉移到加拿大,並且在過海關時沒有申報,或者無法合理解釋錢財的來源。

2014年,加拿大海關沒收中國公民錢財的案例共408次。這比2013年上升了46%。 海關在2013年沒收中國公民錢財的案例共280次,比2012年上升了53%。

其中,8月份是一年中的高峰。僅2014年8月一個月的時間,中國公民因非法帶入錢財被加國海關截獲了67次,金額總計1,129,731元,占全年的17%。

大部分大陸人是在溫哥華被查出問題的。內部文件中的三大國際機場分別位於大多倫多地區、卡爾加里、溫哥華。中國公民在2014年在溫哥華機場被沒收了4,290,892元,占三大機場總數的63%。

中國公民在2013年在加國3個國際機場被截獲了4,773,910萬加元現金或支票(或同等價值的外幣),這比2012年上升了36%。

中國問題專家分析說,這種現象的原因是官商在大陸沒安全感,並估計近期會有更多人把錢財轉移到海外。

瞞報或現金來源不明 可導致沒收及罰款

加國法律規定,出入境者攜帶金錢沒有金額上限,帶多少錢出入境都不違法。

若出入境者攜帶超過一萬加元(或相同價值的外幣)錢財時,必須向邊境服務署申報,並需要合理地解釋資金來源。

錢財的概念主要是現金,還包括股票、債券、銀行匯票、支票、旅行支票等。「攜帶」的概念涵蓋民眾身上、行李裡、車裡。

邊境服務署表示,攜款人申報時需要填寫E677申請表,並簽字。這些信息有助於執法部門打擊有組織犯罪、跨國犯罪。如果是幫別人帶錢,需要填寫E667申請表。

若攜款人不按要求申報,執法人員可能沒收這些錢財,還可能罰款(250元至5,000元之間)。

海關嚴格把關是為了阻止犯罪分子洗錢、阻止恐怖分子轉移資金。邊境服務署預計,在加拿大發生的洗錢活動高達數十億元。

邊境服務署表示,如果執法人員認為這些錢的來源可疑,執法部門沒收後將不會歸還。邊境署將把案子交給皇家騎警調查。

大陸官商缺少安全感

安省華裔時事評論員盛雪告訴《大紀元》:「2014年被加拿大海關沒收的677萬加元只是冰山一角。她認為,大陸的官員、富商帶錢財出境一直是很嚴重的問題。」

盛雪認為,大陸人帶大量錢財來加拿大主要有幾個原因:

第一,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中國大陸的市場是反規律、沒有法律保障、也沒有公平可言。

盛雪說,近日發生的股災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股市直衝谷底,中共救市無力。「有些人損失了百萬、千萬、甚至上億元。很多民眾沒有足夠的資訊,不知道基本真相。最悲慘的是散戶,有的人把房子給抵押了、把養老金放進股市、甚至借錢買股票。」盛雪說。

她表示,股災對大戶的影響不大。比如,有的大戶(比如國企)在過去股價暴漲過程中賺了40億元,近日賠了10億元。整體來看還是賺了。

「很多人賺了錢之後,馬上把錢抽走。他們要把錢帶出國,這體現了他們在中國很沒有安全感。人的天性是到安全的地方生存、投資、安家立命。」盛雪說。

第二,有些人的法律意識淡薄,不了解加拿大法律,為了省事不申報。這類人不會攜帶很多錢。然而,中國公民被海關截獲了677萬元這不是法律知識淡薄、圖省事能解釋得通的。

第三,中國公民帶大量錢財來加拿大,這與中國大陸的反腐有關係。習近平上台後,在過去三年裡一輪一輪地反腐,嚇壞了一些人,使他們想帶著錢離開中國。

盛雪:更多人會帶錢到海外

盛雪預測,近期還會有更多人帶著錢往海外跑。她說,只要中共往股市裡扔錢,股價一反彈,很多人就會馬上拋售股票,然後把錢轉移到安全的地方。

盛雪表示,中共救市會使中國的幾大銀行成為重災區,使所有大陸人都受股災的牽連。

「中共想救市,讓大多數人覺得自己沒賠,哪來那麼多錢救市啊?不是每個大陸人都買股票,很多人把錢存進銀行。與美國不同,中國的幾大銀行都是國有銀行。這意味著絕大部分資金是被中共控制的、不能自由流通。中共會用非股民的錢來平息股民的憤怒,就是挪用非股民的存款。」盛雪說。

盛雪說,這次股災使又一批人認清了真相。那就是中國經濟形勢很嚴峻,經濟發展不可能成為奇蹟。「無論中共對外展現的經濟增長、經濟奇蹟多麼耀眼,這個市場遲早要飽和。很多人不想再成為犧牲品。為徹底擺脫這個環境,他們就要把錢轉移到海外。」盛雪說。

瞞報貴重物品被罰上萬元

有人攜帶貴重物品返加,過海關時沒申報,結果招來大麻煩,不僅面臨罰款,更有可能被遣返回國。

據《24小時》報導,24歲的趙曉晨(Xiaochen Zhao,音譯)從拉斯維加斯攜帶貴重商品入境,只向海關申報了710元的商品。海關經調查後發現她攜帶的商品實際上值5.7萬加元。她被控罪,還被罰款。

趙曉晨是中國留學生,在維多利亞大學讀經濟學。法院文件顯示,趙曉晨非常富有,她母親在北京經商。

她購買了愛馬仕(Hermes)品牌的多種商品,比如絲巾、錢包、鞋、珠寶、手提包等。法院稱,趙曉晨經常出入邊境。她在2011年11月份期間曾經兩次攜帶貴重商品,未向海關申報。

卑詩省的上訴法院裁決,趙曉晨須支付罰款15,400元。如果她當初坦誠地申報,她只需繳稅9,000元。◇
責任編輯: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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