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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單車禁令細則出臺 外賣郎:「沒法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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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7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2013年5月紐約市府通過法案,全面禁止使用商業電單車。自禁令生效以來,紐約餐館和外賣員就反對聲不斷。事隔兩年,這項禁令的執法細則出臺,這意味著警方即將開始全面實施。這讓以送餐為生的眾多華人外賣郎憂心忡忡。

據《每日新聞》報導,警局近日出臺執法細則,其中包括如果看到電單車在街上或人行道上行駛,就可開500美元的罰單並沒收車輛。如果發現有闖紅燈,在人行便道上行駛等行為,還可按交通違規處理。

華埠餐館工作的外賣員劉先生得知這一消息,感到憂心忡忡。他認為問題的關鍵應該不在電單車本身,而是在駕駛者身上。華人職工會幹事李華表示,很多餐館外賣員都持這個觀點。他們希望政府能教育駕駛者遵守交通規則,而不是「一刀切」禁止使用電單車。

電動單車是外買郎謀生工具

華人互助聯盟工會主席盧德泉說,外賣郎的生計離不開電動單車,這是他們能負擔的最快捷也最廉價的交通工具,「現在的送餐地點很遠,有時去到10條街、20條街以外,如果騎腳踏車,一天只送2~3個來回賺不了錢,體力也跟不上。」

「我手上700人有罰款單,要我們幫他們上庭,有些人一個星期就被罰兩次」,盧德泉說,最近市府對騎電單車的懲罰越來越重,抓到就罰500美元,中餐館外賣郎頻吃罰單,車子也被沒收,有些甚至扣上刑事罪名。

「(餐館)沒生意就沒錢賺,有生意就被抓被罰,電單車沒收,一輛單車就1000元。」盧德泉連聲說,繼續這樣下去外賣郎「沒法活了!」

外賣郎大多無資格申請摩托駕照

盧德泉曾經送餐十多年,在曼哈頓很多餐館工作過,他說曼哈頓中城餐館密密麻麻,每家餐館都僱幾個外賣郎,外賣郎「起碼有一萬人,大部分是華人。」這項法律尤其對眾多福建非法移民影響很大,他們靠外賣為生,年齡偏大、體力有限,不能騎腳踏車送餐,又沒有資格申請摩托駕照,平時遭遇不公也不敢維權,怕非法移民身分曝光,社會地位低下。

考摩托車駕照和汽車考駕照一樣需要合法身分,對沒有身分的外賣郎來說「不現實」,而且成本大,一部車就要好幾千,還要有保險,還要加油。盧德泉百思不得其解:為何其他國家的政府能讓環保無污染的電單車上牌,紐約就不可以?

盧德泉希望更多外賣郎與華人互助聯盟工會聯繫,共同尋找解決辦法,他的電話是:646-289-0176,地址:東百老匯35號。

責任編輯:鐘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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