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破空:誰的核心利益?誰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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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7月08日訊】年7月1日,中共公佈新版《國家安全法》。對照其1993年發佈的《國家安全法》,新法的覆蓋範圍大幅擴張。涵蓋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1個領域,共7章84條。洋洋灑灑,看似無所不包,可謂野心勃勃。

《國家安全法》的擴張,伴隨著中共「核心利益」的擴大。中共「核心利益」,意指「沒有讓步和談判餘地」的關鍵事項。2009年7月,中共國務委員戴秉國在首輪中美「戰略與經濟對話」論壇上,如此闡述中共的「核心利益」:「第一是維護基本制度和國家安全,其次是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第三是經濟社會的持續穩定發展。」可見,中共「核心利益」的首要事項和重中之重,就是維護現行政治制度(一黨專政)和政權安全(化名為「國家安全」)。

與此同時,中共「核心利益」範圍,與日俱進,逐步擴大。北京之外,有西藏和新疆。藏人和維吾爾人都頑強抗拒中共的高壓統治,國際社會譴責中共在那裡的人權迫害。把西藏和新疆納入「核心利益」,中共的意思,是要國際社會閉嘴,不得譴責,不得評論,不得過問。

台灣,中共視之為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吞併之心不死(號稱「統一」)。於是,將台灣納入「核心利益」,中共的姿態,是要阻嚇各國,不得與台灣有官方關係、不得成為台灣的外援。待台灣孤弱無援之時,便是中共狼吞虎嚥之日。

後來,中共又把已經回歸多年的香港納入「核心利益」。新版《國家安全法》,覆蓋香港和澳門。中共發言人雖辯稱,該法「並不會在香港和澳門特區實施」,但卻承認對港澳提出了「原則性的要求」,聲稱港澳兩地「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於是,港人紛紛猜測:香港人在香港抗議中共、香港記者報導中共認為的「敏感議題」,可能會被拒絕進入中國內地,或者,進入中國內地後遭到逮捕並被追究刑事責任。所謂「原則性的要求」,實際就是中共在港澳強推「國家安全法」的前奏,其進度,端視時機而已。

近些年,中共還將其「核心利益」範圍,推廣到南海、東海、乃至中印邊境地區,試圖讓這些與鄰國存有主權爭議的地域、海域,都成為由北京主導的、「沒有讓步和談判餘地」的當然議題。如此宣示,可說是北京霸權主義嘴臉的顯露,也可說是北京作繭自縛的拙劣之計。

解讀新版《國家安全法》,中共的核心利益還在加速擴大,除覆蓋政治、軍事、經濟、金融、能源、糧食之外,還染指科技、宗教、出版、教育、網絡、以及外太空、國際海底、極地等廣泛概念。

無限延伸。透視中共「核心利益」的擴大和放大過程,從首都到全國,從中心地帶到邊疆地區,從漢人區域到少數民族區域,從內地到港澳,從大陸到台灣,從陸地到近海,從中國到鄰國,從地下到太空,從實體到網絡……

自上而下,由內及外。但貫穿一個中心、一個焦點,那就是:共產黨的江山,獨裁者的權力。這才是真正的、唯一的「核心利益」,即,統治集團的既得利益。其他所謂「核心利益」,不過是這個焦點「核心利益」的裝飾和外延。以最廣大的範疇,來掩護那最難以啟齒的焦點。這又是中南海厚黑學,其招術之一。

所謂「國家安全」,就是「政權安全」。說政權安全,就是說政權不安全。中共政權內外交困、危機四伏、坐立不安,才是問題的實質。新版《國家安全法》由此而來。7月1日,是中共的「建黨節」,選擇在該日發佈新版《國家安全法》,作為執政黨自我餽贈的大禮,是另一種形式的黨慶。其中,大意明了:一切為了保黨,一切為了權力,一切為了既得利益。一黨之私,莫此為甚。

用中共話語,以習近平為首的這屆領導班子,被稱為「第五代」。其實,他們並非「第五代」,乃是第二代。這是「太子黨」登基的時代,如習近平、劉源等人,本是習仲勳、劉少奇等人的子嗣,都是毛澤東那一輩的下一代。當前中共推行的,乃是血統上的混合世襲制。

幾代領導核心的說法,出自鄧小平的發明。他把毛澤東定義為「第一代」,把自己定義為「第二代」。其實,鄧小平本身,也是第一代,與毛澤東同屬開國一代,他冒充「第二代」,目的是為了打造自己的歷史定位。在鄧小平的欽點下,江澤民、胡錦濤分別被定義為「第三代」、「第四代」。如今看來,江、胡都只是過渡人物,代為看守紅色江山而已。到習近平上台,紅色江山又重歸皇室。

並非「第五代」,乃是第二代,世襲的第二代。那麼,習近平將是怎樣的第二代?如果他能揚棄專制思維,順應民主潮流,應天順人,他就是蔣經國,可名垂青史;如果他緊抱獨裁衣缽,死守紅色江山,逆天而行,他就是秦二世,必身敗名裂。習近平的一念之差,可決定他自己的歷史定位,也可決定這個民族的興衰與進退。

--原載自由亞洲電台

責任編輯:高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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