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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信租借網路 NCC:計畫書需變更送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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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7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藍悅真台灣台北報導)台灣大哥大與亞太電信策略聯盟,租借網路與漫遊爭議未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8日表示,未來出借網路與租借網路的電信業者,事業計畫書都必須要變更,送到NCC審查通過後,還必須遵守使用規範原則,才能借用其他業者的網路設備。

NCC發言人虞孝成表示,上週已針對亞太電信沒有按照事業計畫書建設基地台,與未變更事業計畫書就租用台灣大哥大網路,開罰新台幣30萬元,而台灣大哥大近期也將開罰30萬元。

虞孝成說,對於未來電信業者租用其他業者的網路,借用網路的訊務量比例要逐年顯著下降;而出借網路的電信業者必須蓋滿1千座基地台、涵蓋率50%以上才能出借給別人;且雙方都必須要向消費者與其他大眾公開租借相關資訊。◇

責任編輯:吳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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