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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害至失憶二便失禁 北京會計告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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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8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王穎加拿大卡爾加里報導)現居住於加拿大卡爾加里的法輪功學員余樺曾任北京豐台區石油研究院財會。1999年江澤民開始迫害法輪功後,她先後被非法關押在派出所、綁架到洗腦班三次,導致整個人崩潰、失憶、大小便失禁、哭笑失常。她於2015年7月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郵寄了對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

余樺曾就職於北京豐台石油研究院,是單位的財務人員。1997年她開始修煉法輪功,不僅身體在一個月內恢復健康,性格也更加開朗,包攬了家務活,對公婆也非常孝順。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發起了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這個平凡的女士從此經歷了不平凡的人生。

第一次﹕被非法關押33天,後流離失所

1999年7月20日後,全國的電視廣播充斥了誹謗法輪功的謊言。余樺想:「我們也沒有像政府講的那樣啊。」由於沒有合理說話的地方,余樺買了複印機,製印了大量資料,和其他幾位法輪功學員一起傳播法輪功真相。

警察開始四處抓人。2000年10月3日,余樺被綁架到了豐台派出所,在那裡被非法關押了33天。她的家被抄了3天3夜,但警察甚麼也沒找到。她告訴公安局的人自己沒有做錯任何事,她說:「是你們不讓我們說話。如果你們讓我們法輪功說話,我不會去買複印機(印資料)。」

因為沒有證據,警察只好讓余樺回家了。和她同期被抓的八個人中,兩人被非法判刑9年,兩人被判4年,還有兩人被判3年半。

余樺雖然被釋放,但工作受到連累而失去了。因為隨時可能再被抓,無奈之下她開始了居無定所的生活。「那時候不敢回家,父母弟妹家不敢去,怕牽連他們。身份證也不敢用。茫茫天地這麼大,卻沒有我的立足之地。那時候我認識到:共產黨真是個邪黨,江澤民太壞了。」

第二次﹕被非法關押22天,遭受毒打

2001年4月6日,余樺再次被非法抓捕,關押在豐台軍控看守所。

「當時一共被抓了十幾個人。警察把我弄到看守所的四樓進行毒打,然後威脅我說:我們把你推下去,死了就說你自己跳樓自殺。他們幾天不讓我睡覺,在我神志不清時,強迫我在他們寫的東西上摁手印。」

22天後,余樺被釋放回家。

第三次﹕被綁架到洗腦班,精神失常

2001年8月,余樺被綁架到洗腦班。連續7天,洗腦班人員晚上不讓她睡覺,白天強迫她看誹謗錄像,余樺整個人崩潰了。「我失憶了,並且大小便失禁。精神也不正常了,一哭就止不住,一笑也止不住。」

洗腦班人員認為余樺瘋了,於是在2002年2月把她放回家。

余樺回到家後,生活不能自理,只能在床上躺著。

殘酷的迫害對余樺的家人打擊也很大,連她不修煉的丈夫都發出「生不如死」的哀嘆。

被迫來到加拿大,控告迫害元兇

2005年三退大潮開始,余樺開始讓周圍的人退黨。她工作的單位受到來自上面的壓力,主動給她辦了提前退休,要求她出國定居。2006年,余樺被迫來到加拿大。

如今余樺到加拿大已經9年了,回想起在中國遭受的迫害,她決定控告迫害元兇江澤民。

「我的經歷在我們那個地區只是冰山一角。修煉法輪功是天賦人權,是信仰自由,不犯罪、不犯法。江澤民這個迫害法輪功的元兇不該被起訴嗎?﹗不該把他送上審判台嗎?!起訴江澤民是行天理,匡扶人間正義,一定要還法輪大法一個公道。」

責任編輯:林採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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