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華裔要求法官重審「反禁魚翅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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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8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周鳳臨舊金山報導)8月22日,反對加州禁止魚翅法案的原告——「華埠街坊會」和「美亞正義聯盟」繼續上訴,他們通過律師向聯邦第九巡迴法庭發出要求全體11名法官重審的請求。「華埠街坊會」會長李兆祥表示,將會「爭取到底,直到還我們一個公道為止」。

禁魚翅法案(AB 376)於2011年通過,並於2013年正式生效。該法律規定,任何人在加州不得持有、販賣和出售鯊魚魚翅。禁魚翅法案在華人社區引起很大爭議,法案通過成為法律後,華埠街坊會和美亞正義聯盟向聯邦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頒布禁制令,阻止該法律實施,但聯邦法院拒絕,其後的上訴亦被駁回,再次上訴也於今年7月27日被第九巡迴法庭駁回。

本次進一步的上訴是針對第九巡迴法庭7月27日做出裁決,以2票贊成、1票反對駁回了他們的上訴。目前反對加州禁魚翅案所處的狀況,與反對禁止鵝肝醬法律成功的案子當時所處的狀況非常類似。

新近加入的律師特南鮑姆(Michael Tenenbaum)曾成功代理反對禁鵝肝醬案。回顧反對禁鵝肝醬的案子,特南鮑姆表示,他們在針對法律向法庭申請臨時禁令、申請初步禁令都沒有成功,最後在第四次上訴才獲得該法律違憲的判決。特南鮑姆說:「反對禁魚翅案在我看來,才剛剛開始。」

代理此案的律師布里爾(Joseph Breall)表示,他至今還清楚地記得李兆祥第一次找他代理此案的情形,當時不明白,沒有餐館、也沒有魚翅進出口生意的李兆祥,為何對這件事情如此熱心。美亞正義聯盟主席周曉濱從得知AB 376禁魚翅法案提出,就開始反對的歷程,他說:「我們並不是像有些人認為的,是為了很大的利益在做。」周曉濱強調說:「這是一個平權的問題!」

8月22日,原告之一「華埠街坊會」的會長李兆祥(中)在介紹情況,兩邊分別為代理案件的律師特南鮑姆(左)和布里爾(右)。(周鳳臨/大紀元)

周曉濱進一步解釋稱,在現代社會放棄吃甚麼、包括放棄吃魚翅並不是問題,「但我們看到,禁魚翅法案成為法律後,加州鯊魚的捕撈量仍然保持在100噸左右,同一條鯊魚的其他部分可以被利用,僅僅魚翅要被丟掉?!我們認為這是對華人的侮辱!」

周曉濱透露,已經做好了將官司打下去的準備,他說:「假以時日,禁魚翅法案最終一定會被推翻!只是我們需要在法庭上,用法律的角度去證明。」

「華埠街坊會」和「美亞正義聯盟」在反對禁魚翅案上的堅持,獲得華人社區的鼎力支持。社區僑領、舊金山市府老人委員會委員區如江,宣讀了為反對禁魚翅案行動捐款的名單。

責任編輯:王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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