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1月12日訊】1月12日,中共前政法委書記周永康的心腹、前「610」頭目李東生一審被判15年。
12日,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對李東生「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李東生有期徒刑15年,沒收其非法所得100萬元人民幣。
此前,中共檢方以受賄罪對李東生提起公訴,指控其利用職務便利等,為他人提供幫助,2007年至2013年間收受他人財物共計2,198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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