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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最佳旅行社老闆認罪 未申報者急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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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1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最佳旅行社老闆鄭薇薇安(Vivian Cheng,音譯)上週在曼哈頓刑事法庭認罪,承認非法挪用350名顧客合共50萬美元的機票款,根據認罪協議,她必須在6個月內上繳50萬美元,對受害者給予經濟賠償,才能減輕或者免於服刑。

消息公佈後,此前未曾向曼哈頓地區檢察官辦公室申報受騙的受害者懊悔不已,昨天(1月11日)即有十多人到中華公所補遞材料,希望能獲得賠償。中華公所英文秘書譚煥瑜表示,他會繼續將受害者的新增資料轉往檢察官辦公室、上報案情,但是現階段,新申報的受害者是否還能得到賠償,無人知道,只能儘量嚐試。

刑事律師羅佰能(Robert Brown)建議受害者,紐約州設有「罪案受害人服務辦公室」(Office of Victim Services),由政府為罪案受害者提供補償,遭受刑事罪案的受害者,不妨一試。

紐約州受害人服務辦公室提供中文的「受害者賠償指南」,其上顯示,如果是犯罪行為的無辜受害者,在犯罪行為對現階段或未來造成損失的前提下,可以申請受害者賠償。補償包括醫療費用,最高500美元的財物損失,最高6,000美元的喪葬費用,上庭檢舉、作證所需交通費,受害兒童父母最高3萬元的誤工費,最高2,500元的罪案現場清理費用或搬家費用等等。

申請賠償需要填寫OVS申請表,表格可以從網上(www.ovs.ny.gov)下載,也可以到「受害人服務辦公室」領取,受害者還可以致電1-800-247-8035要求免費的語言協助服務,查找當地開展有「地方受害人扶助項目」(Victim Assistance Program)的社區機構,申請服務。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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