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資增幅全球第一」 央視報假新聞挨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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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1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元明綜合報導)近日,中共官媒央視放出的「今年工資大漲」的消息已演化成一場譁眾取寵的鬧劇,對於中共央視經常傳播謠言的行徑。有人問道:央視造謠就不承擔法律責任嗎?

1月12日,中共官媒央視有兩條新聞被陸媒廣為報導。

一條是,央視1月11日報導稱,研究顯示,2016年全世界都要漲工資,而且實際漲幅將是近三年來的最高。其中,中國員工的工資將平均增長8%,增幅位列全球第一(以下簡稱,「今年工資大漲」)。

另一條是,1月12日,擔任過原中共央視副台長和中共公安部副部長的李東生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5年,沒收個人財產100萬元人民幣。

對央視放出的「今年工資大漲」的消息網民普遍表示不相信該消息是真實的。

貴州黔南的網民「從頭再來0016」說,我們這裡已經通知降薪了。

黑龍江大慶的網民「85nygozakt」說,你也不知道其它國家將要漲多少,怎知我們漲幅第一?難道能預測未來!

河南鄭州的網民「開心鬼3113541245」說,鋪天蓋地假新聞,央視還賣假藥,一切都是假的,只是坑老百姓是真的。

陸媒東方網發表作者陸敬平的文章說,這樣的消息雖然能博人眼球,引發關注,但是,別忘了事實是新聞的生命,萬一今年工資漲不了豈不是弄巧成拙,自打耳光了。民眾心中有桿秤,能衡量是非曲直,一旦發現你欺騙了他,無論你是真心還是失誤,民眾就會質疑你、吐槽你,甚至遠離你。失去了廣大民眾的信任,那後果將十分可怕。

據陸媒九派新聞1月12日的報導稱,央視放出的「今年工資大漲」的消息已演化成一場譁眾取寵的鬧劇。

民眾質疑:中共央視經常傳播謠言的行徑就不承擔法律責任嗎?

對李東生被判刑的消息,多數陸媒在報導中都會提到李東生在央視的22年的工作經歷,如陸媒財經網的報導稱:「正部級的李東生與2015領刑的另兩位同級高官李崇禧、蔣潔敏一樣,都屬於原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腐敗窩案中的重要一員,是周永康執掌政法系統時的主要幹將,但他卻是新聞出身。」

報導說,李東生1975-1978年作為工農兵學員就讀於復旦大學新聞系,畢業後到中央電視台工作。之後的22年,他從攝影記者開始,歷任中央電視台新聞部時政組副組長、政文部副主任、新聞採訪部副主任、主任、新聞中心主任和副台長。

而中共央視官網在報導李東生被判的消息時,在介紹李東生主要工作經歷時,完全不提李東生在中共央視的長達22年的經歷,只從2002年5月,李東生任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時,開始羅列李東生的主要工作經歷。

央視這種報導新聞的方式,完全違背了普世認可的新聞報導的常識。這是為甚麼呢?也許海外媒體明慧網的有關文章和報導有助於回答這個問題。

去年12月23日,明慧網發表作者廖明的文章說,1999年6月,李東生以央視副台長的身份在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而組建的中央「610辦公室」擔任分管宣傳的副主任。從1999年7月迫害開始,李東生操縱央視每天七個小時循環播出包括抹黑法輪功創始人、「1400例」等在內的造假新聞,對法輪功及其創始人進行誣陷誹謗。他主導《焦點訪談》在6年半中的黃金時段播出了102集誹謗法輪功的節目(其中在迫害之初的5個月裡就播了70集),李東生直接擔任這些謊言宣傳節目的主要創意、組織和終審。同時,他還將每天的《新聞聯播》延至45分鐘,以鋪天蓋地的誹謗宣傳煽動中國人對法輪功的仇恨。這些污蔑誹謗又通過中共對外的新華社、中新社、中通社和海外中共媒體及使領館等機構散布到全世界。

為延續這場不得人心的迫害,在江澤民指令下,由曾慶紅、羅干、李東生共同策劃,在2001年大年除夕導演了「天安門自焚」偽案。李東生操縱央視在第一時間報導並在國內滾動播出,播報海外,欺騙了億萬人。

2001年8月18日,明慧網的報導說,國際教育發展組織(International Educational Development, IED)8月14日在聯合國倡導和保護人權附屬委員會(The United Nations Sub-Commission on the Promotion and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第53屆會議第六項議程中再次發言,強烈譴責中共當局的「國家恐怖主義行為」。

IED在8月14日的聲明中說:「政府對人民施行的國家恐怖行為所導致的嚴重人權迫害遠遠超過任何其它形式的恐怖主義行動。當一個政權施行國家恐怖行為時,國際社會就將面臨大量人權侵犯案例和難民而不知所措的困境。中國對法輪功修煉者的殘暴迫害就是這樣的例子。中共當局並企圖以2001年1月23日天安門廣場上的自焚事件為證據來誣陷法輪功。然而,我們得到一份自焚事件的錄像分析卻表明,整個事件是由政府一手導演的。」IED的這個聲明也再次進入聯合國官方的記錄。

對於中共央視經常傳播謠言的行徑。福建泉州網民「Knight11趙」問道:央視妖言惑眾,惡意傳播謠言,怎麼解?

北京網民「大司馬哇」則問道:央視造謠就不承擔法律責任嗎?#

責任編輯: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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