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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制裁外資非法購置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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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1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安柏超墨爾本編譯報導)1月17日,澳洲財政部長莫裡森(Scott Morrison)勒令違反外資購房規定的非法購房者出售8處澳洲房產,其中包括墨爾本的三處住宅。

《太陽先驅報》報導,被勒令出售的墨爾本住宅包括一馬來西亞買家購買的一棟位於蒙特維沃裡(Mt Waverley)區麗晶街(Regent St)的價值600萬澳元的府邸,佔地4097平米,四臥四浴四車庫,配備游泳池、桑拿房和網球場。記錄顯示,該物業曾在2014年5月以510萬澳元被賣出,僅在15個月後,價格上漲了90萬澳元。

另兩處被勒令出售的物業位於布萊克本(Blackburn)區和卡爾頓(Carlton)區,分別為印度買家和中國投資者所有,價值52.5萬澳元和21.5萬澳元。

據統計,自2013年澳洲聯盟政府(coalition government)加大對外資非法購置物業的處罰力度以來,共有27處物業已被強行出售或正在出售過程中,價值總計7640萬澳元。

自從澳洲政府將調查非法房屋銷售的權利移交給澳洲稅務局(ATO)以來,超過1500處物業被要求接受調查,其中800處物業正在被調查中。

如果外國買家未獲得外國投資審查委員會(FIRB)的批准,在澳洲購買現有的住宅房產是違法行為。

新法規規定,任何非法購買澳洲現有住宅物業的外國投資者將面臨高達13.5萬澳元的個人罰款,或三年監禁的刑事處罰,嚴重者兩罰併進;公司非法購置物業的罰款額最高可達67.5萬澳元。

新法規還允許稅局對非法投資的資本收益予以沒收。

莫裡森說:「外國投資者為澳洲帶來了顯著的利益,但我們必須確保,這些利益可以造福澳洲人,投資者也應該遵守我們的規定。」

責任編輯:李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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