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縱狗高速公路亂跑 橙縣女被控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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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1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夏君編譯報導)週一(1月18日)晚上﹐47歲的拉帕爾馬(La Palma )女子陶泊(Tiffini Kuuipo Tobe)在710長灘高速公路醉酒和魯莽駕駛﹐放任她的一群狗不繫韁繩亂跑﹐經警方追逐才避免了一場災難。她將面臨虐待動物、醉酒和魯莽駕駛重罪指控。

此事件被電視臺攝像機拍攝了下來﹐並迅速成為各媒體爭相報導的熱點新聞。

週三(20日)﹐橙縣地區檢察官辦公室在一份聲明中說﹐陶泊被控犯有一項魯莽駕駛、逃避警方追捕重罪﹐及幾項醉酒駕車、反抗警官和無證駕駛輕罪。

檢方懷疑,週一晚上陶泊之所以試圖逃避加州公路巡警的追逐﹐是為了躲避警方按通緝令(open bench warrant)將其羈拿歸案。

當局聲稱﹐去年6月,陶泊因未給一隻4歲的名叫艾倫的美國鬥牛犬(American Pit Bull Terrier)及時治病被控虐待動物﹐那隻狗患有骨質增生病(hypertrophic osteopathy),它已經咬斷了自己的腳,露出了骨頭。

當時﹐陶泊與4隻鬥牛犬同住在園林市旅店(Garden Grove Inn)。一位目擊者看到狗的傷情後報告了警方。經調查人員確定﹐那隻狗的腳已經被咬斷和遺失近六個月的時間,牠患有嚴重的、不可逆轉的關節病。獸醫只得對牠實施安樂死﹐並將其牠3隻鬥牛犬扣押了下來。

根據橙縣地區檢察官辦公室,當時陶泊被控輕罪,去年7月她因未出庭受審而被捕。後來她交了1萬美元保釋金獲釋。但今年1月,她又未按要求出庭受審﹐以致警方對她發出了通緝令。

檢察官說﹐週一晚上,陶泊將車停在91號高速公路路肩上睡覺。當公路巡警官試圖叫醒她時,她不服從命令,駕車開始飛奔。據報導,公路巡警一直追她至710號高速公路,時速在20至90英里間變動。後來﹐她的車被公路巡警的車擋住才停了下來。

根據媒體從直升機上拍的錄像顯示﹐一群狗從陶泊的車上跳下來,衝進了高速公路的車道﹐警察開始圍捕那些瘋狂搖著尾巴的小狗時,周圍行駛的車輛被迫停止。

當局說,根據法院命令,陶泊當時是被禁止照看和攜帶動物的。

如果新的幾項罪名成立,陶泊將分別面臨3年,2年和6個月的刑期。她之前被控的動物虐待罪將面臨6個月的刑期。

根據媒體的報導,那些從高速公路上追回來的狗將被送到長灘動物保健服務處(Long Beach Animal Care Services)。◇

責任編輯:張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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