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律師專欄】曹祖芳律師答疑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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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1月22日訊】序:我還記得很多年前的某一天晚上,我接到一位女士的電話。她說∶「我在監獄裡,可以請你來幫我出獄嗎?」我問她是否有家裡人可以幫她付必須的律師費和保釋金。她說她在這裡沒有任何親人,可是,沒關係,她說:「我有錢。」她告訴我只需要從警察那裡拿到她的皮包,所有的費用應該都能付清。於是,我問她,她為什麼被警察抓?到底被指控什麼罪名?她輕聲說:「盜竊。」我到了監獄,按照她的提示方案,拿到她的皮包,用她的錢,把她保釋出來。她沒有騙我,她皮包裏的錢足足超過她的保釋金和我的律師費。

我代理了她的案子,也成功的把她的案子處理完畢。她被指控的盜竊案所偷價值大概不到一百元。我代理她的案子是她盜竊價值的十倍以上。當我處理完她的案子後,我告訴她,我希望我永遠不會再見到她。她笑著,對我搖搖手,走了。

大約一年後,我在半夜被打來的電話吵醒。又是她。她表示歉意說,這麼晚打電話給我,但是,可不可以麻煩我到監獄保釋她出去?她又告訴我,她可以從她的皮包支付她的保釋金和我的費用。所以,我又去了,並再一次,把她保釋出來,用她皮包的錢付所有的費用。再一次,我在法庭上代表了她,代理了她的案子。

大約再過一年後,她再一次打電話給我。歷史重演。重複了再重複。一年又一年。漸漸的,我認識了她。她的丈夫在這事件發生前幾年去世了。她的孩子們都住在另一個州或國家。她不想離開德州也不想靠她的孩子生活。她有高學歷。跟她談話是一種享受。我們談話的內容通常都非常有趣。她的談吐、行為、動作,都像一個曾經生長在一個非常嚴格和高尚的家庭。

我從來沒有問她為什麼不斷的犯下這些小盜竊案,但我意識到,她每一次犯案都是當她已從緩刑釋放後。她的盜竊案的價值永遠沒有超過幾百元,而且她總是有足夠的錢離開監獄。每一次,我們見面,她都很有禮貌的對我表示歉意,感謝我的幫助。

不久前,我聽說,她過世了。我為此,難過的掉下眼淚。她到底是不是一個罪犯?不管你的結論是什麼,對我來說,她在我心中永遠都是一位親愛的老太太。

問:請問檢察官是否能加重一個畏罪潛逃罪行懲罰,如果這人在15年前曾經有一個重案定罪的前科?我的未婚夫因畏罪潛逃被捕(這不是一個高速追逐,只是在附近幾個小巷子裏)。當他第一次在法院出庭時,檢察官給他的認罪協商是一級加重的懲罰:25年到一輩子。他的被告律師說,這是因為發生在15到20年前的他的前科。

答:我曾有一位客戶被指控駕車畏罪潛逃。在一般的情況下,這是一個三級重罪,可以被判二至十年的監禁。我的另一客戶也有兩個重罪前科,他曾因為那兩個重罪被判決而且被送到州監獄(曾經進監獄就是關鍵的所在)。只要有兩個先前所定罪的重案,而且因此去過州監獄,一個三級重案刑罰範圍即可提高到一級重罪的懲罰,可被處五年到九十九年的監禁。如果只有一個重罪前科被定罪的案子,那麼刑罰即可以提高到二級重罪的懲罰,可被處二年至二十年的監禁。利用這種方式,這些被定罪和關監獄的前科,檢察官可以要求法院認定被告是慣犯,那麼刑罰最低為二十五年到終生監禁。這意味著無論是陪審團還是法官都不可以判處被告少於二十五年監獄的判決。最糟糕的是,檢察官很容易證明被告畏罪潛逃。無論你的未婚夫是逃跑了十二英呎還是十二英哩那都不重要,因為他所做的就是設法逃避警方合法的逮捕。檢察官有必要給他二十五年以上的監獄時間嗎?並不一定,他們總是可以提供較輕的刑罰。如果他們這樣做,那麼你的未婚夫將必須認真考慮接受它。現在,他正在被提供最低的刑罰,再次請你的未婚夫認真的考慮考慮。因為如果他們判他有罪時,法官或陪審團都不會判決他更少的刑罰。假如陪審員判定他是一個無藥可救的壞人時,他們可以判他更重。我真不希望他被判超過二十五年。但另一方面,如果這就像你所說的,只因為他開車逃避追捕,也許陪審團會憐憫他,不會判他超過最低刑罰。但這些都是難以回答的問題,需要慎重思考。祝好運。

問:我應該用什麼方法來消除我的輕罪記錄?兩天前我的朋友和我在店裏行竊被逮捕,並被起訴輕罪B。我們兩個都被逮捕並進了監牢。她當天晚上就回家了,我是第二天在審前釋放。我只有18歲,離高中畢業只有幾個月。我犯了一個很愚蠢的錯誤,我已吸取了教訓。我是一個好學生,我在學校的成績都很好。我只是犯了一個巨大的錯誤,可能會影響我作為一個好孩子的未來。我需要知道我必須用什麼方法能把我的紀錄關閉和擦去。這是我第一次面對法律的麻煩。我在之前從來沒有坐過牢,也沒有其他的刑法記錄。

答:不管你信不信,我每一年都會碰到幾個這種類型的案件。我不能肯定這是否是因為它是高中的最後一年,還是孩子們想要做一些冒險的事,還是在於自認自己刀槍不入。幸運的是,法院和檢察官也同樣意識到這個問題。你有幾種方式來消除你被逮捕的記錄:第一,贏得審判獲得駁回訴訟或完成審前引導計劃;第二,你可以向法院申請清除你被逮捕的記錄。如果你得到的是延期判決,你可以向法院申請密封你的記錄(不公開的命令),但是這不比清除記錄好。你需向律師諮商這些問題,並找出哪一方案對你最有利。

【曹祖芳律師是德州及華盛頓州執照律師、美國移民律師協會會員、北德州及東德州聯邦法庭起訴律師,前柯林郡刑事檢察官(迄今唯一曾受聘的華裔律師);具有25年豐富經驗,八年內受理數千件刑事和民事案件,其中出庭辯護數百件由陪審團及法官審判的訴訟案件;曹律師能說、讀、寫流利和無口音的英語和漢語。曹律師將為您提供有關法律常識。聯繫信息:電話:972-964-8366,電郵:mariatuattorney@yahoo.com,網址:www.mariatulawoffices.com,地址:2800 W. Parker Rd., #110, Plano, TX 75075。】

責任編輯: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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