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法的12個細小變化將會帶來大不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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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1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陳光澳洲悉尼編譯報導)關於物業法的修改在大的方面的影響,如大多數業主同意就可強製出售整樓等方面,已經有了大量的宣傳,但這個法案修改的哪些細節可能會給人們帶來不同呢?Domain房地產信息網列舉了如下12項:

1. 罰款支付給業主法團

違反章程的罰款金額將會交給業主法團,這部分錢將不再是省政府的財政收入。但這也不會是熱心的物業委員會的搖錢樹, 因為他們仍需要經過同樣的法律程序。

2. 打擊亂停車現象

在新的計劃下,業主法團將能夠自行與地方議會達成協議,在他們的物業計劃中允許停車管理人員對車場進行巡邏,對亂停車者進行罰款。但這些變化也有一個缺點,簡單的說就是居民如果將車停在了自己車位外的共同財產區域,或將汽車停放在訪客停車位上也會吃罰單。

3. 可對臥室人數設限

業主法團現在可以對允許在一套公寓內居住的人數設限,規定的上限為每間臥室不得少於兩個大人。這個限制實際上是一個基準,業主法團可以用它來防止過度擁擠和多佔用空間。首次違規的罰款可1.1萬澳元,此後再違規可罰款2.2萬澳元。

4. 對委員會成員進行限制

物業管理人員、租房代理、看房者和建築經理不得擔任物業計劃的委員會工作,除非他們自己也是業主,以防他們通過委託投票的方式控制委員會,按照自己的利益運營。

5. 對委託投票進行限制

每位持有者的委託投票將限制在5%。

6. 限制吸煙

在新變化的物業法中,吸煙者的瀰散煙霧被確定為「公害」。以前吸煙者禁止在公寓樓門口抽煙,但可在自己陽台吞雲吐霧,這樣同樣會對鄰居造成影響。按照新的規定,居民不得給鄰居製造這樣的危害。

責任編輯:堯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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