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敬龍怒殺村官被判死刑 輿論喊:刀下留人

人氣 10466

【大紀元2016年10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泓博綜合報導)因婚房被強拆而當眾槍殺村長的河北村民賈敬龍,被中共最高法院核准死刑,最近引發大陸社會輿論和海外華人高度關注,有人更喊出「刀下留人!」近日,賈敬龍的自辯詞網上曝光:世道把我逼上梁山。

輿情譁然 高呼「刀下留人!」

今年8月31日,最高法院作出死刑核准裁定,判處殺死當地村官的賈敬龍死刑,立即執行。消息傳出,網際網路上掀起了空前的輿情,從法律專家到各階層網友,紛紛高呼「刀下留人!」,至今呼聲依然高漲。

綜合大陸消息,法律專家的意見主要有二:一是事出有因。婚房被何建華率眾強拆,且沒有得到應有的補償,婚姻化為泡影,個人流離失所,人生從此急轉直下。被害人何××對於激化矛盾負有直接責任,存在一定的過錯。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強拆必須通過法院執行,因此無論賈敬龍的訴求是否合理,村主任私自帶隊強拆,都是明目張胆的非法侵害。而歷經兩年,當地有關部門未能及時糾錯,未對賈敬龍的舉報上訪給出任何回應,對賈敬龍的人生造成了疊加傷害。

二是自首情節。根據辯方律師透露,賈敬龍射殺村主任之後,駕車離開的路線並非逃亡,而是奔向派出所自首;作案後與女友的通話中也明確表示要自首;在其手機中存有未來得及發出的自首簡訊……

2013年,即將新婚的賈敬龍正在裝修的婚房,被村長何建華帶人暴力拆除,未婚妻毀婚離去。此後兩年,賈敬龍向村長要求拆遷補償,一直未果。2015年2月19日,賈敬龍用改裝後的射釘槍,當眾射殺何建華,後在去自首的途中遭到何建華支持者的追打和捆綁,受傷入院,隨後被警方控制。

北京大學張千帆教授寫道:賈敬龍本來並不是一個危險人物。在一個政治清明、法治彰顯、財產權利得到基本保障的地方,他完全可以是一個好公民。他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制度因素和他的個人因素同樣重要。當然,他必須為自己的犯罪行為付出沉重代價,但是顯然罪不至死,因為這個人不是不可以改好……如果完全廢除死刑的時機尚不成熟,尊重生命、少殺慎殺至少可以從賈敬龍案開始。

清華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副教授、博士生導師勞東燕認為:本案如果核准死刑,勢必貽害無窮,它等於是在告訴未來的被告人,在這種情況下,最好多殺幾個,反正殺一個就會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中國英文報刊《中國日報》日前刊發社論認為,賈敬龍應暫緩執行死刑。

曾為賈敬龍呼籲的中國社會科學院主任於建嶸24日再在其微博上寫道:賈敬龍為什麼不應執行死刑?僅憑一點就足夠了。這就是村支書何某組織的強拆是非法的,是毀壞公私財物的犯罪行為。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沒有法院判決,對公民合法房屋進行強拆都是非法的;而且,村委會不是任何拆遷的主體,無權強拆。也就是說,賈敬龍的行為符合最高法院「被害人一方有明顯過錯或對於矛盾激化負有直接責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從輕處罰情節的,一般不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這一規定。

旅居美國的中國著名法學家程干遠呼籲,最高法院要刀下留人。他說:「是政府違法在先,這叫官逼民反。高等法院本身做過規定,對於拆遷引起的法律案件,要求法院慎重處理。」

北京維權人士李蔚也在網上發起聯署行動,呼籲全國人大常委會赦免賈敬龍死刑。

上海「看看新聞KNEWS」日前報道說,24日當天賈敬龍之姐賈敬媛向最高檢與最高法遞交《賈敬龍故意殺人案死刑停止執行申請書》,並向媒體證實最高法至今未下達執行死刑的命令。

《法制日報》一名記者也發表評論文章稱,法院會刀下留人,對賈敬龍的死刑要暫停執行。

賈敬龍自辯:是世道把我逼上梁山

日前,賈敬龍自辯詞在網上曝光。以下是他的文章主要內容:

關於自首

我從來沒有想過一回逃跑,我真實車輛信息及我毫無半點的形體掩飾,以及我駕駛的汽車沒超70邁,不超3擋。在自首路上,我給前未婚妻打通電話,通話內容:告你爸媽說我把何建華打了,去派出所自首,說完即把手機扔出窗外,準備群發另一部手機里自首簡訊,此時後面汽車撞上來,待發簡訊也未善始善終,彌矢缺憾。

如果沒有車禍這場意外,再用不了一半路程,用不了三四分鐘我就抵達長豐所,我倒在血泊里,當我第一時間看到警察,我用微弱聲音說:「警察我是去自首。」

事出何因

對方把一切事因全部歸咎於我,把何建華說的高風亮節,全無責任,這嚴重有失真理,是不可能站穩腳跟的!房屋拆遷不是小事,我家對村裡補償過低意見過大,當時何建華許諾我兩個姐姐都有女兒房指標,對補償過低,何建華表示先給一套回遷房,對舊家補償擱置協商一致後再拆除,而此前我家所有人福利被中斷,還不給上醫療養老保險,就是這樣我家簽了協議,然而何建華背信棄義,認為我家25萬補償過高,不符政策。

值得說明的是,我家三層樓房僅蓋下來就花了20多萬(1元約合0.149美元),在周邊任何村裡都會補償四五十萬,而根據北高營一紙協議我就僅賠9萬元,在年末我和未婚妻訂立婚期翌年5月25日完婚。然而剛過完年不到3天,2013年2月27日,何建華突然率領大批人員,興師動眾拉來勾機,用粗暴方式一刀肅清上一年遺留的拆遷問題,當時一共強拆4戶,其餘3戶均為平房,我媽媽跪在門口,乞求連婚都不讓結,我懷孕的姐姐站在勾機前阻攔,根本阻攔不了。

通過官方和私下一直找何建華溝通,在而後兩月當中,我一直找何建華妥協和議和,然而何建華一錯再錯,我迎來二次強拆。

高營所長李松及民警來我家了解情況,我家訴求就是25萬合理補償和我結婚,在我家他也表示合理,不過分,表示協調,但走出我家就再沒來過

私下我找二伯賈同祥同何建華商量:「你怎麼也等孩子結了婚你再搬」。何建華氣烘烘地說:「結了婚,可能不?不定哪天給他哄了哩。」

何建華此時已不準備和諧解決。因為將2月27日強拆視頻公之於眾,對何建華來說我家成了出頭的椽子,又是獨門小戶,他正是要找這難得的反面教材殺一儆百,誰挑戰我權威,就沒好下場,以樹立其專橫獨裁的威信,讓百姓生畏,而統統這些就註定了2013年5月7日帶血強拆的必然發生,那一天我家幾個人挨打,村民上百人有目共睹,我家人流的是血,不是番茄醬。

拆遷本是民心工程,付出最大犧牲的是村民,受益的也應為村民,補償更應從寬、從優特別要考慮有特殊情況的拆遷戶,而現實中拆遷卻往往充斥著暴力血腥,成為一小撮人斂財及名利的渠道和手段。

對方可以把黑的說成白的,把終止村民福利,不顧百姓生機為的是拆遷工程的順利進行,但對於兩次粗暴強拆你總不能不承認吧!對補償過低,有客觀數據這也不能抹煞吧!三個月不到兩次強拆,哪怕離我結婚兩星期零三天,你讓我結了婚,這一幕絕然不會發生,這才是萬惡之源,是本案的骨髓,根本所在。

總之,就是何建華窮凶極惡,多行不義把我逼上的絕路。

質疑對方300村民的客觀性

對公訴書打我的「村民」我就不多說了,材料里對他們職務工作很清楚,他們都是吃北高營公家飯的,僅有一位村民張瑞果沒有在北高營村務上掛職,然而他卻是何建華最大親信,分包了北高營大小工程多處,我倒在血泊里,見又開過來的汽車我認識,是治保會主任何朝龍新買的路虎,上來踢我的是何建華侄子何志軒。

300名的聯名信在我看來這真是自取其辱,實為尷尬。首先何建華家族是北高營第一大戶,僅何氏家族內就有數百人,加之何建華黨政一把手苦心經營,排除異己,網羅心腹,大隊上上下下儘是何建華「順眼」的人,虎父無犬子,其兒子何志輝又扛起黨政大旗,僅大隊里所有吃皇糧的就大幾十人,加之何志輝稍動聲色誰在村裡擔任一官半職,那就像小孩留作業一樣,其家屬也得違心一票,這就是300個聯名的結構和由來。

對這300聯名我認為褻瀆了正義,我家是北高營村獨門獨戶,目前有600份群眾請願書,這其中人員構成較300名聯名抽樣對比一看便知哪方代表了民意,哪方是水軍,請法院明鑑。

我是個受害者,最原始的受害者,是這個世道把我逼得無以為繼,走上梁山。

責任編輯:孫芸

相關新聞
袁斌:中共法院為何非殺賈敬龍不可?
袁斌:賈敬龍案是當今中國鄉村拆遷的縮影
【翻牆必看】令王岐山絕望的是什麼?
蔡慎坤:自媒體的影響力究竟有多大?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