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少女好心助陌生男 反遭強姦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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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1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泓博報導)最近,山東某檢察官披露了一個發生在三年前的案件:一個活潑開朗,年僅15歲的高一女孩,在上學路上竟然被一個陌生男人誘騙強姦殺害。

澎湃新聞11月12日消息,最近,山東某檢察官披露了一個叫人痛徹心痱的真實案例:2013年4月1日清晨,這天正是愚人節,年僅15歲的高一女生曉君,在上學路上,應路邊一陌生製衣店老闆張新之邀,去製衣店幫忙抬製衣板。心存歹念的張新待曉君一進屋就從後面抱住她,掐住她的脖子,掐暈並強姦了曉君,後又用匕首將其殺死並拋屍。

報導稱,事發地屬接近城鄉結合部,流動人員多,商業門頭房大都租給了外地來打工的人。案發前幾天張妻帶孩子回了老家,他一個人留下來打理生意。頭幾天他看了黃色錄像,4月1日這天清晨,他早早打開店門,伺機作案。幾分鐘後,寂靜的街道上,獨行的曉君迎面而來。罪惡的念頭在他腦子裡發酵。

案發後,張新收拾了現場,用袋子把屍體包起來,放在摩托車上,趁著夜色將女孩屍體拋入附近的水庫中。

幾天後,一個水庫清潔工發現了一具女屍,遂立即報案。根據這一線索,公安機關迅速排查,很快張新被捕。

據張新交代,他平時喜歡上網,還在網上查找「殺了個女人,屍體怎麼處理」等信息,還看過很多虐待、強姦、殺人的片子。

張新的妻子說,張新除了愛看黃色錄像,平時老實和氣,4歲的兒子也活潑可愛,她怎麼也想不到,孩子他爹會成為殺人凶手。

最終,張新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物質損失人民幣21,418.50元。

專家提醒,未成年人在與陌生人交往中,一定要注意時間、場合。特別是外出時儘量結伴而行,在人煙荒涼的地方不要輕信陌生人。作為孩子的家長,在日常生活中應當注重培養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識,讓孩子從小樹立起自我保護的理念。學校也應當注重學生的安全教育。把它當成一堂必修課,讓孩子們真正從中獲得安全防範知識。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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