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貪腐過億的省部級高官會被終身監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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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1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劉曉真報導)10月9日,中共全國人大環資委前副主任委員白恩培被判死緩終身監禁,成為適用刑法修正案(九)的新規「終身監禁」的第一人。包括白恩培在內,中共十八大至今,涉案金額過億元人民幣的省部級高官已有8人,目前,其中的3人尚未判決。大陸民眾關注著這些巨貪將受到怎樣的刑罰。

據陸媒報導,10月9日,河南省安陽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對全國人大環資委前副主任委員白恩培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適用死緩犯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和假釋,使得該案成為適用終身監禁的第一案。

緊接著,中共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前副司長魏鵬遠、黑龍江龍煤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物資供應分公司前副總經理於鐵義相繼因受賄罪被判死緩終身監禁。

而從涉案金額來看,除白恩培外,涉案金額過億元(人民幣,下同)的省部級高官還有7人,包括周永康、朱明國、金道銘、萬慶良、毛小兵、景春華、杜善學。

其中,朱明國的涉案金額超過了2億元(受賄1.41億餘元,另有9104萬餘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合計2.32億元),杜善學1.69億元、景春華1.46億元、周永康1.2977億元、金道銘1.23億元、萬慶良1.11億元、毛小兵1.048億元。

目前,朱明國被判處死緩,周永康、金道銘、萬慶良均被判處無期徒刑,而毛小兵、景春華、杜善學尚未判決,終身監禁是否會在他們之中再度適用還不得而知。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中共「十八大」之後落馬的省部級高官中已有37人領刑。其中,1人被判處死刑,2人被判處死緩、8人被判處無期徒刑,其餘的均被判處有期徒刑。

其中,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前副主席趙黎平被判處死刑;被判處死緩的是白恩培、廣東省政協前主席朱明國;而被判處無期徒刑的有周永康、令計劃、中共國家發改委前副主任劉鐵男、內蒙古自治區統戰部前部長王素毅、廣州市委前書記萬慶良、中國科協前常務副主席申維辰、海南省前副省長譚力、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前副主任金道銘。

從比例上看,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約占已判案例的30%。

據另一項不完全統計,在2008年至2013年的5年間,作出判決的省部級高官貪腐案有30餘個,70%以上落馬高官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其中,13人被判處死緩,包括前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深圳市前市長許宗衡、國家開發銀行前副行長王益等;9人被判處無期徒刑,包括薄熙來、最高法前副院長黃松有等。

而在上世紀80年代以來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的103名省部級幹部中,判處死刑、死緩和無期徒刑的約占已判案例的53%。其中,死刑立即執行6例,死緩27例,無期徒刑17例。

陸媒報導說,不難發現,跟整個刑罰制度發展一致,高官貪腐案的判罰也體現了輕刑化的趨勢。2007年7月,國家食藥監局前局長鄭筱萸被執行死刑之後,再無省部級高官因貪腐被判死刑立即執行。

去年大陸刑法修正案(九)出台,貪腐犯罪中引入終身監禁。今年4月,最高法、最高檢聯合發布司法解釋,明確了對判處死刑立即執行過重,判處一般死緩又偏輕的重大貪污受賄罪犯,可以決定終身監禁;終身監禁一旦作出,就不受執行期間服刑表現的影響。

中共官媒新華社曾刊文表示,白恩培等三名官員被判終身監禁是對於那些手握重權卻心存貪念或者仍心存僥幸的官員當頭「棒喝」。

中共前黨魁江澤民以貪治國、以淫治國,致使當今中國社會貪腐盛行,民不聊生,百姓對貪官深惡痛絕。

有民眾表示,「把對於貪官的死刑改為終身監禁,老百姓有點想不通。」「貪官都是貪生怕死之徒,不用死刑難以震懾!」#

責任編輯:劉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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