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新州通過法案 消廉政公署署長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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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1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肖婕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改革澳大利亞新州反腐機構——廉政公署(ICAC)的法案,週三獲新州上院通過,至此該法案已成為該州正式立法。作為機構重組的一部份,廉政公署署長將不再擁有自主權,而是由三位監察官員來監督廉政公署的工作。

據澳新社消息,這一法案遭到了新州工黨和廉政公署現任署長Megan Latham的強烈抨擊。按照該法案,Latham可以申請三個監察官員職位中的一個。廉政公署在展開調查之前,需要得到兩位監察官員的同意。

新州工黨領袖弗利(Luke Foley)說,這一立法是在公然企圖解僱Latham女士,而她正在調查新州自由黨政治現金醜聞事件,這已導致了11位自由黨議員下台。

「這是幾十年來反腐工作以來的最低點。」弗利週三說,「這清楚地說明(今後)沒有署長或監察官員,能有勇氣去調查新州執政黨黨內的任何腐敗行為,無論是聯盟黨還是工黨執政,因為署長Latham的權力,因此而被終結。」

該法案於週二在議會被提出,僅一天多的時間已在上、下兩院獲得通過。

州長貝爾德(Mike Baird)辯解說,這一改革將能使這一反腐監督機構更加強大和公平。「我們正在將一個受工黨支持的、兩黨聯合委員會一致通過的建議變為現實。」貝爾德說,「他們(工黨)很容易就忘記了他們是支持這個法案的。」

廉政公署的兩位前任署長Anthony Whealy和David Ipp都認為。此舉將嚴重削弱該監督機構的力量。

Whealy認為,此舉可能會讓選民感到困擾。他說:「我不認為州長貝爾德腐敗,但我認為他讓人非常明顯覺得,他在對Latham之前調查自由黨的問題,在做出某種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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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熔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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