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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女涉殺夫案 前房東:在地下室儲藏室發現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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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1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報導)多倫多華女滕秀金(Xiu Jin Teng,音譯)涉嫌殺害其丈夫黃棟(Dong Huang,音譯)後在安省法院接受審訊。

星期三,此案的控方傳喚了3名華人和一名西人證人出庭。40歲的被告滕秀金一直在做筆記,還對陪審團說此案的審訊是非法的。法官則表示,現在輪到控方證人作證,然後滕可提問,滕暫時不能在陪審團面前發表講話。

滕認為自己無罪,沒有請辯護律師。滕上庭時穿黑褲子和白色襯衫,留著卷卷的披肩發。滕以前的男房東王康(Kang Wang,音譯)作證時,滕說:「他的聲音太小,我聽不清。」隨後,法官要求王大聲說話。

王康作證時說,滕和丈夫黃棟、當時2歲的女兒在2012年2月剛搬進他的獨立屋。一家三口住了不到一個月,就打算搬走。2月24日清晨,王聽到地下室傳來黃痛苦的呻吟聲,聲音很大,聽起來黃很痛苦。從此以後,地下室變得很安靜,王再沒看到黃。

王康回憶,2012年2月29日,他們家地下室的儲藏室堆了很多雜物。他從儲藏室取走兩個盒子後,發現一具屍體躺在儲藏室的地上。滕冷靜地著說,黃上星期死於心臟病。王問滕:「黃死的時候,你為什麼不報警?」滕答:「我不知道怎麼報警,不知道向誰報警。」

王立即報了警,這時滕說她也要報警。王對滕說:「你就不用報警了。」滕還是用手機報了警。檢控官表示,陪審團將聽到滕報警時的錄音。這段錄音顯示,滕報警時說,她不知道黃是怎麼死的。這與她之前說法自相矛盾。

檢控官表示,兩位破案專家將出庭作證。他們將告訴陪審團,死者頭部有瘀血,一支胳膊有刺孔傷口,手腕與腳腕有被困綁的痕跡。死者的血液裡有過量的安眠藥(不會致命)。

死者黃棟的駕照顯示,他生於1971年8月,身高1.66米,曾住在多倫多北約克Forest Manor Road。他生前擁有G2駕照。

多倫多警察石碧(PC Selby)將出庭作證。她將告訴陪審團,2012年2月29日下午,警方把滕帶進警局,並控告她侮辱屍體罪。警方還繳獲了滕的許多個人物品,如信用卡、身分證、手機、名片等。

陪審團沒判定滕有罪。此案在星期四繼續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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