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綠委提修法 重大刑案無追訴期

人氣: 34
【字號】    
   標籤: tags: , , ,

【大紀元2016年12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吳旻洲、陳懿勝台灣台北報導)被列台灣3大懸案之一的彭婉如命案追訴期即將在3日屆滿,案件真相恐石沉大海。對此,民進黨立委王定宇1日宣布,他將提案修正《刑法》對追訴期的規定,未來涉及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而致人於死者,以及重大經濟犯罪,將無追訴權時效。

「正義不能過期」,王定宇強調,他將提案修《刑法》,針對犯罪致人於死、犯罪所得或不法利益達1億元以上者,將無追訴權時效;另外,若犯罪行為人逃匿或因戰爭、政府行為等其他障礙,導致偵查無法繼續,偵查時效都先暫停,避免嫌犯刻意潛逃出境,或執政者刻意掩蓋真象。另外,性侵案或命案也都沒有追訴期限。

對此,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上一次修改《刑法總則》時就曾有過討論,當時認為追訴權時效不應無窮盡永遠存在,所以後來沒有再討論。然而時代在變遷,對於是否要改變重大案件的延長追訴權時效,因為涉及整體刑事政策的變更,法務部刑法修正小組會再做討論。

責任編輯:呂美琪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