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常識】論「孤平拗救」

作者: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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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律詩中犯「孤平」的現象在一些詩詞網站時有發生,也時常引來一些爭議。其實,要避忌它也很簡單。針對此病,本文試談本句自救這種形式。

通常所說的「孤平」詩病只發生在兩個特定律句上:

1、五言的平平仄仄平(韻)
2、七言的(仄)仄平平仄仄平(韻)

記平仄規則有一句口訣「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但這只是大致的說法,這個口訣並不是甚麼情況下都適用。於這兩個律句,五言的第一字與七言的第三字絕不可不論平仄。如若不論,用了仄聲,成為:

五言仄平仄仄平
七言(仄)仄仄平仄仄平

這便是兩個錯誤句式,整句除韻腳外只有一個平聲字,即犯了「孤平」,是為詩病。此處的七言句子第一字即便用了平聲,此句仍會被視為犯「孤平」。因為七言的第一字本來就是可平可仄的,音律上起的作用不大,與後面字相距又遠,起不到「調停」、平衡的作用。因此此七言句主要看3、5字。

但有時寫作中,五言的第一字與七言的第三字一定得用仄聲(特指1、2律句中),那麼怎麼辦呢?也不是沒有辦法,若用了仄聲,則可通過本句自救挽回,稱為「孤平拗救」。做法是:五言中三救一(以第三字為平救第一字仄),就是把五言的第三字換成平聲,變成「仄平平仄平」句式;七言的五救三(以第五字為平救第三字仄),將七言中第五字換成平聲,成為「(仄)仄仄平平仄平」句式。其實這個七言的後五個字就是那個五言句式,因此用法與規則是一樣的,前面多出的兩個字,第一字()中的字平仄自由,第二字必須分明(用仄聲)。為了看得清楚一些,列出如下:

正確句式
五言:平平仄仄平可 轉換為 仄平平仄平(1為仄,3以平聲補救)
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 可轉換為 (仄)仄仄平平仄平(3為仄,5以平聲補救)

這便是符合格律要求的句式。

古今詩界都認為「孤平」是格律之大忌,絕對避免,否則必須補救(「孤平拗救」規則),這已是格律運用中的通則。觀歷代格律詩,犯「孤平」的現象少之又少,但「孤平拗救」的現象卻非常普遍,試舉一些:

不敢高聲語,恐驚天上人。——李白〈夜宿山寺〉
(「恐」為仄聲,「天」以平聲本句自救)

鳥鳴春意深——陳與義〈寒食〉
(「鳥」為仄聲,「春」以平聲本句自救)

山雨欲來風滿樓——許渾〈咸陽城東樓〉
(「欲」仄聲,「風」以平聲本句自救)

遠在劍南思洛陽——杜甫〈至後〉
(「劍」仄聲,「思」以平聲本句自救)

出於對傳統文化的承襲態度,當今詩界對這一規則仍很重視。筆者曾見一詩詞網站將此站習作中犯有「孤平」的句子集合起來,建立了「孤平句式集合」一項,意思是讓廣大詩詞作者、詩友們引以為戒吧。細微之舉,卻可見其對傳統格律規範的重視程度。

瞭解了上述這些,我們在詩詞寫作中對「孤平」便能有所避忌了。但有時,觀一些詩作,寫作者「一不小心」之下,還會被批犯此詩病,這是為甚麼呢?針對這點,下文再進行拓展,試談兩點:

一、入聲字。

詩歌寫作中,若在你的詩作前加上了「律」、「絕」字樣,便應嚴守格律,按照古四聲(平、上、去、入)的要求寫作,這就涉及到了對入聲字的辨別。

入聲字,它的發音短促、急收,在〈平水韻〉中屬仄聲,也有一定的數量。關鍵問題是,有些入聲字的發音與我們現代通用的普通話中的發音不一致,也就是某些入聲字存在今平古仄的問題。如:燭、笛、夾、達、德、白、黑、潔、屋……問題來了,如果把這些字按今音當成平聲字處理,而你的詩又套用格律,標注為律、絕體,於那兩個特定句式(上1、2句式)中,便易出現「孤平」的問題。如,運用「平平仄仄平」律句,筆者隨意作一個句子:笛音入晚風,以今音看,合律;但格律詩嘛,須依古四聲,「笛」為入聲,整句格律便為「仄平仄仄平」,即犯了上述所說的「孤平」。

觀今很多詩作就是對入聲字的辨析不準確,造成「孤平」詩病;或是對入聲字疏忽,當成平聲字,而使其處於各律句「二四六分明」的要塞位置,造成一首詩出律。這便要求格律詩寫作者須對入聲字做到心中有數了。筆者的那個孤平句子,一「笛」造成出律,「入」又坐視不肯管,但可以修改使之合律的。中華漢字那麼多,我一定得「入」麼,我「笛音流晚風」(仄平平仄平)不行嗎?「入」的位置上換成「流」便起到了補救作用。這一處平聲字「流」可謂功不可沒,既使整句合律,促進和諧,又展現了笛音的優美、舒緩,「流」出了美好意境,一舉兩得。所以說,「孤平」這種詩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二、平仄兩讀字。這也分兩種情況:

1、平仄兩讀而意義不變者。醒、聽、看、歎、撞、過、望、忘等字,雖有平仄兩音,意思卻沒甚麼不同。這種情況,還拿五言「平平仄仄平」舉例,隨意作一個句子:醒時月正明,你能說它犯了「孤平」嗎?「醒」字可讀仄聲,亦可讀平聲,而意義卻是不變的。既是平仄兩讀字,於此句,可取平聲音,那麼格律便為「平平仄仄平」,不但合律,還一字不差。這類字,遇到這種情況,須得細察,不能看一眼便斷言某詩出律。對於那個七言的句子也是一樣的。好在這類字還不算多,憑記憶完全可以記得住。

此條再延伸一下,這類字若處於律句中「2、4、6分明」的位置,也須注意其讀音。如王維名句「行到水窮處,坐看雲起時」(〈終南別業〉),「坐看雲起時」(仄平平仄平),「看」為平仄兩讀字,此處便取平聲音(而不能取仄聲,否則與上句失對),此句「坐」拗「雲」救,又是「孤平拗救」規則。這類平仄兩讀而意義不變的字,若處在類似此句「看」的緊要位置上,也不能不察,不能隨意論斷人家的詩出律了。

2、平仄兩讀而意義不同者。這類字較多,且一字兩音兩意,讀音不同,用法不同,有的音意今人感覺很生僻。還以五言律句「平平仄仄平」舉例,隨意作一句「燕聲悅早春」(仄平仄仄平),很明顯的孤平句子。你說:「燕」平仄兩用,此處我取的是平聲,沒出律,行不行?答曰:不行。「燕」平仄兩用沒錯,但它發音不同意義亦不同。作平聲讀,如燕趙、燕山等(音煙);作「燕子」意讀只能是仄聲(音艷)。此處為仄聲意,所以格律錯誤。若以第三字補救,換個「欣」、「盈」甚麼的平聲字都是可以的。此類字,若遇到這種情況,即處於五言、七言那兩個特定句式中(上1、2句式)特定的位置上(五言第1字,七言第3字),判斷此句是否為病句,須根據它表現的意義確定其讀音,這就得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了。如李賀的〈馬詩〉:燕山月似鉤(平平仄仄平)。此處「燕」便為平聲,因此即使第三字「月」為仄聲也沒關係,不存在犯「孤平」的問題。

此文之所以談「孤平拗救」至拓展提及入聲字與平仄兩讀字等知識,是因為無論是在詩詞寫作還是欣賞中都會涉及到;判定一首詩的格律正確與否,也會用到這些,某些情況下須綜合考察,不能簡單論定。否則,若因不瞭解這些,一些好句,乃至一些好詩,被誤判為失律,實不應該;若對格律中的某些規則、變格句式不瞭解,詩詞寫作、評議中造成錯誤,引發爭議乃至爭論,則不必要。

綜上所述:「孤平」詩病,格律大忌,絕對避免;「孤平拗救」,格律規則,詩界公認。

做法簡記:平平仄仄平——仄平平仄平。1仄犯了錯,3平會為整體和諧而補過!(七言的同理,後五字與此相同)

如此體現「忘我」,如此富有「精神」的一條規則,我們又如何能將它忘記呢?

(本文所論,涉及的格律規則是傳統的規則,但論述是筆者自己的總結。因此,若有不當之處,還請方家指正。)@*

責任編輯:林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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