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土地使用權續費引熱議 土地制度致矛盾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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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2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李默迪綜合報導)溫州一批20年產權住房的土地使用權即將到期,近日,中共國土資源部宣布採取續期不收費的過渡性辦法。有知情人透露,免費續期只是短期辦法,最終還是要收費的,因為這是受目前大陸的土地制度決定的。

溫州一批20年產權房子的土地使用權將陸續到期,僅在溫州市區,土地使用年限在2017年12月31日前過期的房產就有600多套。

今年上半年有消息說,溫州市政府可能要求房屋所有者必須繳納房價總額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讓金,才能將土地使用權續期,意味著100萬(人民幣,下同)的房子要繳納數十萬元。

國土資源部12月23日發布聲明,溫州的20年產權住房的土地使用權到期後,不需要提出續期申請,不收取費用,以此作為過渡性辦法。

知情人:土地使用權到期續費是肯定的

關於上述國土資源部對溫州20年產權房屋土地使用權的過渡辦法,業界出現爭議。有觀點認為,關於土地使用權到期是否需要續費,從過渡辦法上看不出明確答案。

近日,《21世紀經濟報導》引述接近國土資源部的知情人士的消息說,溫州土地使用權到期免費續期可能只是短期過渡性政策。

知情人士表示,就目前中國土地制度管理法而言,土地使用權到期續費是肯定的,但短期內不會實行,因為會影響三、四線樓市去庫存。將來土地使用權到期續費,可能不是直接續交土地出讓金,很有可能會與房地產稅結合起來。

中共土地出讓制度的矛盾難解

有經濟學者表示,溫州土地使用權續期的過渡辦法,並沒有解決當前土地出讓制度的矛盾問題。

公開資料顯示,中共規定中國的土地不能個人私有,實行土地公有制, 1990年的《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居住用地最高使用年限為70年,常見的有40、50、70年三種。

針對土地使用年限到期,2007年的《物權法》中提到,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但是,兩者都沒有提到續費的問題。

有分析認為,在大陸這種土地制度下,如果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後續費,將給房屋住戶增加沉重的經濟負擔;但如果不續費,當前的土地出讓制度在住宅方面就會難以為繼,老房子不再需要交土地出讓金了,大家就更傾向於去買二手房,房地產市場會出亂子。

《紐約時報》2013年曾經報導,(中共)的土地出讓制度是目前大陸一些亂象的根源。

一方面,土地的運作、土地出讓金的定價、收取和使用等基本都處在無監督狀態,政府官員儘量將土地出讓給自己人或能讓自己得益最大的人,拿地的人將獲利與官員分享;土地受讓人有了轉讓、互換、出租、贈與或者抵押的權利,開始合法炒地牟利。

這導致大陸的房地產市場官商勾結、層層得利,最終只有購房者埋單,承擔高房價的重負。

另外,政府壟斷土地的土地出讓制度,導致過去出現大量強拆事件,不斷曝出普通居民在政府強拆中受傷、死亡的事情,土地腐敗問題嚴重。#

責任編輯:劉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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