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鐵道部高官和情婦落馬後還有「續集」

人氣 5739

【大紀元2016年12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綜合報導)已判死刑的中共前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張曙光的情婦羅菲因不滿其名下的一套房產被沒收,提起上訴。但最後判決是羅菲被勒令騰房。陸媒發文說,張曙光和情婦落馬後為啥還有「續集」?就是跟羅菲一樣不服的還有北京市交管局前局長宋建國。

今年11月28日陸媒報導,張曙光因受賄4,755萬餘元(人民幣,下同),2014年北京二中院對其作出判決。判決生效後,二中院開始執行。在法院要求羅菲騰房時,羅提起執行異議,稱該套房產是其父母為她購買,不屬於張受賄所得,要求停止執行。但最後法院判決結果是羅菲被勒令騰房。

12月4日,陸媒《北京青年報》微信公眾號「政知道」以題為「張曙光和情婦落馬後為啥還有『續集』?」發文。文章說,跟羅菲一樣不服的還有宋建國。

2015年11月6日,宋建國被判處無期徒刑。之後,宋提起上訴,2016年2月北京高院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5月10日,判決書列明的需要變價後予以沒收或者作為宋建國個人財產予以沒收的303項物品移交執行庭評估、拍賣。11日,沒收在案扣押的案款1265萬元。

11月7日,中共法院於中國黃金集團營銷有限公司處處置黃金共3245.813克,變價款共計892,516.11元上繳國庫予以沒收。

11月14日,判決中列明物品共計十項被銷毀,分別為收據二張、房屋租賃合同二份、房屋產權所有證二張。宋建國名下再無其它可供執行的存款、住房、車輛、股權等財產,至此宋建國受賄案判決書中財產部分執行程序終結。

文章說,什麼情況下得動「硬招」?就是法院強制執行程序終結後,宋建國仍應按判決履行義務,根據規定,如果宋建國被發現仍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法院將依職權啟動恢復執行程序。

報導引述北京澤永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永傑的話表示,對受賄官員的強制執行,主要是為了落實判決,不讓判決成為一紙空文,除了對受賄者判處刑罰,也對他們的涉案財產進行強制執行,這也可以看出當局對職務犯罪的懲處力度不斷在調整、加大。

今年2月,宋建國因貪污腐敗案被判處無期徒刑。起訴書稱,宋建國收受金錢、房地產、金條、名表等,濫用職權,幫助他人辦理「京A」車牌,獲取各種財物總值2390萬元。

而在2014年10月17日,張曙光因「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包括銀行存款和房產。同年12月2日,羅菲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宣判後羅菲由取保候審狀態轉為收監。

張曙光是中共前鐵道部部長劉志軍的心腹。劉志軍被認為是江澤民一手提拔的江派核心人物。中共鐵道部曾長期為江派勢力所掌控,被稱為「半獨立王國」。#

責任編輯:劉曉真

相關新聞
網曝張曙光與劉志軍共享俄羅斯美艷情婦
張曙光情婦受審 原係鐵路文工團女高音歌唱演員
原中共鐵道部兩高官分別被判死緩和無期
前鐵道部高官張曙光情婦被判5年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