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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趕考試溺斃初生兒 卑詩母親獲緩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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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2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季薇多倫多編譯報導)卑詩省母親索爾(Courtney Saul)數年前生下兒子卡洛斯(George Carlos)的那一天,還是大學生,那一天又是考試日。悲劇隨後發生,卡洛斯在水槽裡被淹死了。

據《國家郵報》報導,位於卑詩省坎盧普斯市(Kamloops)的省法院,日前判索爾殺嬰罪成立、緩刑兩年。儘管被法官稱其行為「可惡」,但索爾還是躲過了牢獄之災。而她的經歷也著實讓人唏噓。

悲劇發生在2011年12月15日,19歲的索爾就讀的湯普森河大學(Thompson Rivers University)有考試。沒想到就在這一天新生兒臨盆了,在租住的地下室浴室中,索爾自己生下了卡洛斯。

刑事律師布羅斯(Will Burrows)陳述道:「她抱了一會兒嬰兒,但那天她有考試。因為有考試,她不知道該怎麼辦。她最終決定要把孩子淹死。在水槽中她那麼做了,隨後去考試了。」

之後,索爾把嬰兒的屍體,用T恤衫和浴簾裹起來,放在一個空的電腦箱裡,又把箱子放在一個背包裡,然後放進車子的後備箱。她本想把孩子埋到家鄉利魯逸(Lillooet)小鎮。但屍體在3個星期後被警方發現。當時她把車子借給了一個熟人,但那個人出了車禍。做為安全預防措施,到場的消防員打開後備箱以切斷電源,一名警察注意到了背包,經檢查發現了死嬰。索爾隨後被捕。

「我知道犯了一個錯誤」

索爾最初被控殺嬰罪,2015年升級為二級謀殺罪,今年8月再獲最高法院裁定,降回殺嬰罪指控。11月30日被卑詩省法廳裁定殺嬰罪成、緩刑兩年。

索爾告訴警察,她懷孕是性侵犯所致。她說她在一個派對上喝得爛醉,醒來時發現自己沒穿衣服。律師布羅斯稱:「她相信有人在她不清醒的時候與她發生了性行為。」當她發現自己懷孕時,已經是懷孕晚期。

辯護律師阿姆斯特朗(Murray Armstrong)承認:「一切讓人感到,這確實是一個悲劇。」他補充道,已經發生的是改變不了的了,而索爾現在對任何人並不構成威脅;就懲罰而言,沒有什麼比她內心的愧疚和悔恨更重的了。

在法官馬爾桑(Len Marchand)詢問她是否有話要說的時候,她強忍著淚回答:「我知道我犯了一個錯誤。」然後又哭泣起來。馬爾桑稱,索爾的行為「可惡」,因為她對付的是一個如此脆弱無助的新生兒。但他表示,考慮到索爾沒有犯罪紀錄和不幸懷孕的特殊情況,故而從輕發落,判其緩刑兩年。但索爾被要求向國家犯罪數據庫提交DNA樣本。◇

責任編輯:喬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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