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維平:追責不到位,冤案繼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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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2月18日訊】近年來,中國冤假錯案堆積如山,而得到平反的微乎其微,正名後對製造冤案的公檢法司人員給予嚴懲的,又少之又少,從媒體的報導看,轟動一時的「呼格案」在平冤一年多時間之後,終於有了新的進展:2016年1月31日凌晨,官方公佈了追責結果。內蒙古自治區公檢法系統對該錯案負有責任的27人進行了追責,除時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區公安分局副局長馮志明因涉嫌職務犯罪另案處理外,其他人員均獲行政記過、黨內嚴重警告等處分。毫無疑問,追責不到位,不僅使蒙冤者的親友憤怒,也使普通老百姓震驚和絕望,枉殺一個人像殘殺一隻雞,制止冤案的力度小於徇私枉法的強度,將導致更多的冤假錯案。

兩年多前,人們從浙江省高院糾正的「張家叔侄殺人案」中似乎看到了司法改革的一絲希望,我曾撰文對此予以肯定,原以為製造冤案的「美女神探」會受嚴懲,但隨後變得失望,雖然「張家叔侄」放回家了,但把他送進監獄,換取上級嘉獎的公檢法司人員一點事也沒有,「平反」的激情過後,一切恢復如常,有人對我形象地解釋說,主子叫「狗」咬死人,咬錯了又能怎樣?除非主子不再養狗看家。我感到驚詫,朋友說主子就是「政法委」,公檢法司就是「狗」。我聽了無語。朋友的言辭有點不雅,但卻發人深省。

現在,繼「張家叔侄案」之後,又有了「呼格案」,此案過後,又來了陳滿案,聽說聶樹森案也快平反了……

--原載公民議報

責任編輯: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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