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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孩子聚會飲酒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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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2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傑妮墨爾本編譯報導)維省政府為解決未成年人飲酒問題,於2011年11月出台法規,授權警察對未經允許向未成年人提供酒精的家長處以最高7000澳元的罰款。在新法推出的過去四年中,有18人因導致他人子女醉酒而被罰款,平均每年有5人遭罰。

《太陽先驅報》報導,一些批評者表示,較低的罰款數量表明,未成年飲酒是家長的事,不該由警察和政府來管。然而,該法規的推行者-反對黨發言人伍德里奇(Mary Wooldridge)表示,新法律的實施讓家長們受益。她說:「在過去的4年裡,維省許多孩子的母親對我說,此次修訂的法律非常重要,使他們在自己孩子飲酒的問題上能夠更多地介入,能及時瞭解孩子甚麼時候會接觸到酒精。」

青少年在派對上飲酒後經常發生惡性鬥毆、盜竊和損壞財物等事件,一直令維省警方頭痛。2014年在Facebook上掀起的聚會潮,許多家長們也參與其中提供酒水,迫使墨爾本南部警方警告家長,必須擁有未成年人監護人的許可文件方能為其提供酒水。

酒水研究與教育基金會(Foundation for Alcohol Research and Education)首席執行官索恩(Michael Thorn)對新法律表示支持,同時也提醒家長們需要明白法律的具體規定。他說:「人們在遇到年輕人飲酒問題時,並不真正瞭解政府制定的相關法律是甚麼。我不認為人們一想到這些法律,就只想到大量罰款。這是為了讓家長們能夠對其他家長說,我不希望我的兒子或女兒在你家的聚會上喝酒。」

索恩鼓勵家長們,如果發現自己的孩子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被提供酒品,請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繫。

責任編輯:李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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