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律師專欄】曹祖芳律師答疑錄(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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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2月04日訊】序:「我沒有喝酒。曹律師,我真的沒有喝酒。我被逮捕的那一天,我沒有喝酒。」我看著她。這麼可愛的女孩,小巧玲瓏,眼睛大大的,一臉無辜。「你要相信我。我前一天晚上是喝了酒,但我當天確實沒喝。」她很激動,小小的身體一直在抖,看起來像是快要融化在焦慮裡。我的心被她感動了。我嚴肅的外表也慢慢的緩和下來了。「沒關係。」我安慰著她,哄著她。「我們先不要想那麼多,等我們得到警方的報告和警方錄像,我們再看看證據是不是可以反駁,好嗎?」她緊緊的抱一下我,然後搖手離開,我嘆了口氣。我打過無數的酒醉開車案,大部分都是因為我客人宣稱自己是無辜的或者碰到案子證據不足。這次,看起來,為了伸張正義,又要打一場酒醉開車的官司了。

過了幾個月後,我和她上了法庭。我得到了警方的報告和警察拷貝的現場錄像帶。我們安排了時間,在我的辦公室坐下來閱讀警方報告,並觀看了錄像帶。「你看,我是不是沒有喝醉?」她的目光停留在我的臉上,面露期望的看著我,我頻頻點頭。看到她心花怒放,我自己也沾沾自喜。心中對她只有憐惜。

「你看,曹律師,我的酒精成份是低於法律限制的0.08,證明我就是前一天喝的酒。」她激動的指著酒精呼氣測試的文件。確實,文件說明,她那天的血液測試是0.05,大約在被捕2小時後所做的測試。確實,0.08是酒醉的標準。確實,當她在做酒精測試時,她在法律上是合法的。我也很興奮的點頭。看到她的歡欣,我自己更是沾沾自喜,覺得我是伸張正義的女包公。我一定要幫她討回公道!可是,為什麼我內心還是那麼的不安呢?當她走了後,我立馬打電話給一位經常合作的專家,告訴他我的客人是無辜的,請他出庭做證。專家說好。

沒多久,專家就打電話回來了。他一開口就說:「曹律師,妳是不是很同情這位女孩?」我愣了愣。「怎麼說?」我問。專家嘆口氣,「如果妳不是用了感情,我不相信妳會被她騙的。」他說。「妳做過檢察官,妳不是第一次代理酒醉駕車案件,怎麼可能會疏忽了酒精的科學證據呢?」我被他問的慚愧的無地自容。他說的一點都沒錯,我那個內心的不安,就是我的「經驗」在提醒我。專家繼續打擊我,「她是個酒鬼。你知道的。」我謝謝他,重重的把電話掛了。我不氣他,我氣我自己。做了這麼久的律師,居然讓客人的情緒影響了我的專業判決,閉著眼睛看證據,因為我同情可憐她。

我要求客人回到我的辦公室。面對著可愛的她,嬌俏玲瓏,身上傳過來陣陣的酒和香水混合的氣味,我知道我該做什麼了。我問她:「妳說妳當天沒有喝酒,是嗎?」她不斷點頭,眼睛大大的看著我。「一天都沒喝嗎?」我問。她繼續點頭。「那麼,你被警察攔下來的時間是下午2點,你為什麼還有酒精成份在妳的血液裡?」她聳聳肩,「我不知道,我確實前一天晚上有喝酒,但是我那一天確實沒有喝。也許是酒精停留在我的身體裡?」我看著她,咬了咬牙,狠下心告訴她,每一杯酒停留在人的身體裡是不可能超過兩個鐘頭。所以,用數學來計算,要不,她前天晚上喝了25杯酒,要不,她在被攔下來之前喝了3-4杯酒。因為如果不是這樣,她的酒精成份不可能測得出來。她當場就哭了。「曹律師,我該怎麼辦?」她徹底崩潰了。

我嘆口氣,做律師真難。這次包公是當不成了。

問:我有臨時綠卡,我酒後駕車被逮捕,會不會失去我的綠卡?如果聘請律師,我可以和法院達成談判協議嗎?

答:在不傷害他人的情況下,酒醉駕車比其它刑事罪行會承擔較少的移民後果。當然,移民法規定,任何刑事罪行將導致在你的移民申請程序上被特別標記和注意。如果這是你第一次而且是唯一的一次犯罪記錄,你不必太擔心。不過,你必須告知你的移民律師,因為對移民局隱瞞犯罪記錄會造成更大的移民後果。

問:他們起訴我C類毆打罪,但次日他們放了我,沒有罰款。我聘請律師幫助我屏除了我的罪以及消去了我的犯罪歷史,因為我沒有被定罪。但我的綠卡於2021年到期,我想申請公民。請問,這是否會影響我申請公民的機會?

答:任何刑事罪名都會影響你的移民申請,只不過是影響大還是小。這類的案子對你的移民影響是比較小的。不過,即使你已經消除了你的犯罪歷史,當你申請換發綠卡或申請入籍時,你必須對移民局實情相告。你需要保存屏除和消去刑事罪犯的證據,並且附上給移民局。

問:我有一個B類盜竊輕罪,當時我只有18歲。我想知道我能不能要求法院消除和查封我的犯罪記錄。我現在要申請工作,可是背景調查都還顯示我的刑事記錄。我無法找到工作。經過我自己的調查,我的理解是我可以要求隱匿逮捕紀錄。這樣是否工作單位就無法查出我當初的犯罪紀錄,而且此信息也不會出現在其它地方?如果不是這樣,我能做些什麼嗎?

答:如果你當初是B類盜竊而導致你被「刑事定罪」(在法庭認罪或由法院裁定有罪),那麼你就不能查封你的犯罪記錄。可是,如果你當初是被判「延期定罪」,而你在緩刑期間成功完成了你的緩刑條件,那麼你可以要求法院隱匿你當初的逮捕紀錄。這樣,你的刑事紀錄就不會在背景調查時顯露。不過,這只是針對私人公司機構。任何政府機構還是可以調出你的刑事紀錄。所以,只要是申請政府機構的工作,你最好還是實情實報。

【曹祖芳律師是德州及華盛頓州執照律師、美國移民律師協會會員、北德州及東德州聯邦法庭起訴律師,前柯林郡刑事檢察官(迄今唯一曾受聘的華裔律師);具有25年豐富經驗,八年內受理數千件刑事和民事案件,其中出庭辯護數百件由陪審團及法官審判的訴訟案件;曹律師能說、讀、寫流利和無口音的英語和漢語。曹律師將為您提供有關法律常識。聯繫信息:​​電話:972-964-8366,電郵:mariatuattorney@yahoo.com,網址:www.mariatulawoffices.com,地址:2800 W. Parker Rd., #110, Plano, TX 75075。】

責任編輯: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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