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憂暴動罪礙參與社會運動

【大紀元2016年03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蔡雯文香港報導)有人權監察人士及社會運動參與者,昨日討論若參與示威被控以暴動罪,對日後市民參與大型社會運動的影響。

人權監察幹事羅沃啟表示,雨傘運動以來暴力使用升級很快,警察使用武力存在很多問題,「我們覺得現在警方迷信武力,說好聽些是保持距離減少彼此受傷機會。但這些只會製造更多的暴力。」他又擔心,現政府無基本民意受命,無選舉合法性,亦無政績合法性,警方又被縱容的話,只會越來越多糾紛,社會運動參與者面對的情況會越來越困難。

羅沃啟認為,最困難的是市民仍要維護基本權利。很多過往不用的法例被拿出來用,例如非法集會、非法集結等公安條例,用多了就經常用,現在用到暴動。擔心將來這些罪行很容易就拿出來用,主張要有政治行動的朋友會付出更大代價。或甚至不是在參與也會被捲入其中,可能讓大家悲觀和要有心理準備。

早前在旺角騷亂中被控以暴動罪的學民思潮成員林淳軒則認為,暴動罪所面臨的重刑期對參與集會市民起了阻嚇作用。尤其是對打算參與大型和平社會運動的人,若最終會演變成一個武力示威的話,一開始他就不來參與這個和平集會。因若參與了而最終走避不及,會有個想法「若果好似那個林淳軒就糟糕了」。對於大型和平示威蒙上了使用武力的陰影,他認為對日後就再組織不喜歡暴力的人參與大型集會會有困難。而社會輿論導向亦會對當事人造成壓力,林舉例說自己早前被捕保釋出來後,在街上被市民認出後被對方粗口指罵為暴徒。◇

責任編輯: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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