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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華童溺斃案 或因年輕母親生活不幸

被收養後 無後人家生下一兒一女 養父母經常打罵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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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3月19日訊】(大紀元特約記者安心紐約報導)因涉嫌溺死2歲女兒鄭美迪,布碌崙24歲華裔母親李琳(Lin Li,音譯)被控二級謀殺、一級誤殺和傷害兒童罪。法庭文件顯示,李琳對所控罪行供認不諱。她承認將女兒鄭美迪的頭浸到有水的容器中,直到水淹沒頭部,並停留了一段時間後,才將孩子撈起,這時孩子已經失去知覺,送往醫院後不治身亡。

這位母親為什麼會對親生女兒下如此毒手?一位對李琳情況有所了解的福州老鄉向本報記者透露了案件背後的隱情。

這位陳姓老鄉說,李琳其實從小是由養父母帶大的。當初李琳的養父母以為不能生育於是領養了她,誰知把她抱回來後,養父母就生了一男一女兩個孩子。有了自己的孩子後,養父母對李琳的態度很不好,經常打罵她,所以李琳之前的生活很不幸。不過這位老鄉認為,即使這樣,李琳也不應該用暴力的方式教育孩子。

溺死女兒的華裔母親李林。(記者翻拍)

17日早上,孩子的父親鄭先生到布碌崙家庭法院出庭,目前該法庭在受理鄭家4歲男孩的監護權案子。在警察調查鄭美迪溺水身亡的案子時,發現4歲的老大身上有淤青,於是將兒童帶走交兒童局監護。昨天,家庭法庭法官裁定4月進行審前聽證,鄭先生能否拿回老大的監護權,要看9月份的最終判決。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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