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破人亡 山東蒙陰縣呂霞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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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3月24日訊】遭非法拘留三次、關洗腦班兩次、非法勞教三年、非法判刑八年,並被迫離婚,父親含冤離世,家破人亡。明慧網近日報導,現年四十五歲的山東蒙陰縣法輪功學員呂霞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一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以下是呂霞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得個人經歷和事實:

修煉法輪功 右腿麻痺症完全康癒

我原是蒙陰縣棉紡廠職工,由於過度勞損,造成右腿膝關節炎疼痛,有一次感冒打針時,右大腿外側神經又經受到破壞,導致右腿肌肉沒有知覺,別人說,人若上了年紀,這種症狀會造成身體癱瘓的。

一九九九年春天,我開始修煉法輪功,半年下來,我的關節炎及右腿麻痺症完全康癒,更叫人感動的是,由於我按真善忍處世為人,我的性格變得開朗了,也不計較得失了,主動去孝順公婆,家庭變得融洽,這使我從心底感激法輪功,感恩法輪大法師父。

但是江澤民政治集團發動迫害法輪功的運動後,我的人生道路陡轉急下,十多年來,我接連遭到當地政法委、610(中共專職迫害法輪功得非法組織)、國保隊、公檢法、監獄等機關部門人員的非難加害。

遭暴力洗腦、非法拘留、勒索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蒙陰縣四警區警察突然闖進家中,將我綁架送到蒙陰縣「610」洗 腦班,單獨禁閉在一間小屋內,二十四小時監控,白天被強迫洗腦,隨時遭打手的惡罵和毒打。半夜十二點以後被迫睡在一米六長的小木板上,門外打手每隔五分鐘查看一次,查看時踢門、辱罵、怪叫,隨便拳打腳踢。早上四、五點鐘便被打手吆喝起來,在大院裡強迫跑步。我被洗腦班迫害二十多天,被洗腦班勒索三千元現金。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四日晚,蒙陰縣公安局「610」警察闖進我娘家,企圖綁架父親。恰好我在家碰上,便對警察說:我爸已是六十多歲的人了,你們有話好說,為甚麼大吵大鬧的?就這幾句話激怒了他們,他們一擁而上,不由分說罵罵咧咧把我拖走。當天在洗腦班,縣公安局610李健指使打手把我銬在電線桿上,輪流著 拳打腳踢,我被打得渾身是傷,滿頭滿臉是血。後被非法刑拘一個月,家人被勒索兩千元。

流離失所 家被拆散 女兒心靈受創嚴重

二零零二年三月份,我又一次被綁架,我絕食反迫害十六天,期間在蒙陰縣中醫院遭野蠻鼻飼。

在鼻飼過程中,他們野蠻地摁著我的胳膊、腿、頭部,610副主任邢憲英用手掌猛擊頭部,強制注射不明藥物針。最後他們怕我有生命危險須承擔責任,才將我放回家,同時向家人勒索二千元錢。

回家後仍不得安寧,公安「610」警察半夜三更來家騷擾企圖又想綁架我。我當時走脫。

幾天後,一群警察半夜三更又砸開父母家的門找我,以為藏在家裏,當時孩子在床上躺著,追問孩子:「你媽到哪去了?」嚇得孩子瑟瑟發抖,以後多次到我父母家騷擾恐嚇,土匪般的一次一次的行惡行為給父母和我幼小的女兒造成極大的心靈創傷。

後來我才知道企圖綁架我送勞教三年。我被逼無奈,不得不流離失所。

在這期間,丈夫承受不住中共鋪天蓋地打壓迫害法輪功的恐怖壓力,到法院單方面申請離了婚。

酷刑折磨 冤刑八年

二零零四年七月四日,我與其他法輪功學員在資料點遭到泰安幾十名警察綁架。
在泰山區派出所,警察對我拳打腳踢、扇耳光,後套上黑頭套將我劫持到一家酒店進行非法審訊,我一直喊 「法輪大法好」,他們驚恐的用被子摀住我,狠命的用腳踹、跺,用拳頭砸我的頭,折磨我到大半夜。

第二天,我被劫持到新泰看守所,我絕食抗議無辜被關押,看守所警察教唆在押的男犯人給我插管子灌食,男犯人把管子插進去又拔出來,故意折磨我,幾近窒息,被送醫搶救,到醫院時我已休克。即使這樣,他們還把我「銬」在床上。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三日,泰山區法院非法開庭,我才知道丈夫已於四個多月前與我離婚了。後法院對我非法判刑八年。二零零四年十月十八日,泰安市中級法院下達刑事裁定書,當時我就寫了上訴書,幾天後被無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日,我被劫持到山東省女子監獄關押。在集訓隊,我被單獨關押在一間屋裡,獄警命令猶大(在中共威逼利誘下放棄修煉法輪功,並被利用來轉化、強迫其他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的人)和刑事犯對我隨意打罵、不讓睡覺,逼迫放棄信仰。

二零零五年三月在三監區,我被迫做奴工,每天干到深夜十二點收工,甚至通宵幹活,在車間幹不完的活拿到監室裡干。因超負荷、高強度的奴役勞作,三監區被關押人員的發病率在監獄裡是最高的。

二零一一年七月我結束冤獄回家,家已經沒了,由於對我非法判決的離婚,女兒判給了丈夫,本屬於我的房子(現今房子閒置著)也不讓入住。一無所有的我只好住在娘家。

父親呂佃義所遭受的凌辱迫害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以來我的父親多次遭關押迫害。

我父親呂佃義,是蒙陰縣天馬林場退休職工,曾患有關高血壓、冠心病、腿骨質增生、關節炎、頭疼等多種疾病。一九九六年八月,他修煉法輪功後,各種病不翼而 飛,身體越來越強壯,之後十六年中再沒有吃藥打針,為自己和單位省下了大量的醫藥費,在精神方面也由以前病魔纏身引起的壞脾氣變的和藹可親,與人為善。

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後,父親遭多次關押迫害,退休金被縣「610」非法侵吞十餘年。

二零零一年陰曆四月二十五日,蒙陰縣四警區以李健為首的五、六個警察闖入父母家,把我們父女綁架到蒙陰縣「610」洗腦班單獨囚禁。

當時天氣很熱,屋子二十四小時上著鎖,室內像蒸籠一般,室內除了鋪在地上的草苫、便桶、臉盆、飯碗之外,別無他物。深夜不讓睡覺,天剛亮就得起來,除規定 的睡覺時間外,想在草苫子上躺一躺是絕對不行的。父親就這樣被長時間單獨關押整整七十天。期間蒙陰縣國保大隊警察和「610」頭目多次非法審訊父親。

直到二零零一年皇歷七月五日,「610」頭目類延成才放父親回家。「610」向家人勒索一萬元現金,生活費六百元,扣發他的退休金三千元。

二零零二年皇歷七月七日晚飯後,父親在散步時被巡警綁架,警察說父親貼大法標語了。父親說,貼大法標語講清法輪功真相是大法弟子應該做的好事,但那天的大法標語不是我貼的。但警察們還是把父親綁架到洗腦班。父親被洗腦班非法關押四十多天後,又被轉到蒙陰縣看守所,被關押了一百五十多天,才得以回家。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一日晚上十點多鐘,我的父母親在家中被綁架到「610」洗腦班,父母絕食抗議非法關押,母親四天後回家;父親遭野蠻灌食,八天後才得以回家。

父親的退休金從二零零二年皇歷七月七日起就被蒙陰縣610扣押,直到他離世,十餘年的退休金也未還給他。父親長期生活拮据的壓力,承受著肉體、精神、經濟上的多重摧殘,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含冤離世。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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